《论语述源》为政第二章三 (1 / 3)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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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述源》为政第二章三 (1 / 3)
        2.3.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前边两章讲“德”和“诗”的教化作用,本章针对当时禁令刑罚治国,讲“德”和“礼”的教化作用。前两章讲“德治”和“诗教”,本章讲“礼治”(礼教)。“德治”为纲,“诗教”和“礼治”的本质还是“以德化民”。

        本章通过“道之以德,齐之以礼”与“道之以政,齐之以刑”的对比,对第一章“为政以德”进一步阐述。如果说第一章还重点在谈修己之德以治民,本章则重点强调“德治”第二个方面的意义:以德教化。

        呼应《学而》篇,“有子曰:“恭近于礼,远耻辱也。”

        2.3.1.“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

        “道”,导也。

        “政”。“政者”,正也。郭象说,“政者,立常制以正民者也”,意思就是制订法制法规来约束老百姓,就叫做“政”。

        “齐”。“齊”,甲骨文字形,象禾麦穗头长得平整的样子,许慎《说文解字》,“禾麦吐穗上平也”,这里引申做齐整,整顿。

        “刑”。刑罚。古做“?”,左边一个“井”,法的意思,右边一把“刀”,用刀来捍卫法的尊严,就叫做“刑”。许慎《说文解字》注,“罚睾也”,“睾”,犯罪,惩罚犯罪就叫做刑。郭象说,“刑者,兴法辟以割制物者也”,就是通过制定法规来惩处以达到制约的目的就叫做“刑”。

        “免”。免除。

        “耻”。古做“恥”,许慎《说文解字》,“辱也”。“耻”和“辱”互训,因声誉受损而内心羞愧就叫做“耻”。《论语》一共十个地方说到了这个“耻”字。“知耻”,是中国文化里非常重要的一种品德,是每一个中国人最基本的品德之一。《礼记?中庸》,“好学近乎知,力行近乎仁,知耻近乎勇”,可以说“知耻”之心激励了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砥砺前行。夷齐失国,不食周粟;豫让有志,漆身吞碳;勾践知耻,卧薪尝胆;嵇康辱志,赴汤蹈火;靖康之耻,直捣黄龙……都叫做“知耻而后勇”。

        “道之以政”。就是上位者先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政治制度,以政事领导民众。子产为政,最为典型。子产郑国主政,首先制田制,为田洫,均田平赋,发展生产;筑刑于鼎,推行法治,张善弃恶,宽猛相济,“国人”平安;抑制强宗,安抚百姓,社会稳定;不毁乡校(乡人议政之所),广听意见,从善如流;择能而使,人尽其用;从晋和楚,免兵去祸;团结穆族,政权巩固。为政数十年,政绩显赫。《左传》评价道:“为相一年,竖子不戏狎,斑白不提挈,僮子不犁畔;二年,市不豫贾;三年,门不夜关,道不拾遗;四年,田器不归;五年,士无尺籍,长期不令而治。”孔子说他是个“惠人”(《论语?宪问》14.10.或问子产。子曰:“惠人也”),所谓“惠人”,就是宽厚慈惠,对老百姓有恩的人,孔子称赞道:

        “善哉!政宽则民慢,慢则纠之以猛。猛则民残,残则施之以宽。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是以和。《诗》曰‘民亦劳止,汔可小康;惠此中国’,施之以宽也。‘毋从诡随,以谨无良;式遏寇虐,惨不畏明’,纠之以猛也。‘柔远能迩,以定我王’,平之以和也。又曰‘不兢不絿,不刚不柔,布政优优,百禄是遒’,和之至也。?”(《左传?昭公二十年》)

        “齐之以刑”。整顿刑罚。子产筑刑于鼎,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颁布成文法典,代表了“秘密法”时代的终结,在“刑书”的面前,普通老百姓拥有了跟贵族一样的权力。之前的所谓《禹刑》、《汤刑》、《九刑》都有很大的私密性,贵族阶层的意志就代表了“法”。制刑律,是圣人治国的首要事情,孔子的德治观跟法治并不矛盾。武王访儒家先驱箕子归来作《洪范九畴》,“农用八政”的前提就是有效的司法系统和司法制度。孔子对子产筑刑罚书抱以了极大的肯定,所以,在他短暂而又惊世骇俗的执政生涯中,很多地方效仿了子产的为政之道。《白虎通?五刑篇》认为:“圣人治天下,必有刑罚何?所以佐德助治,顺天之度也。故悬爵赏者,示有所劝也;明刑罚者,明有所惧也。”意思很简单,圣人治天下,一样离不开明法正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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