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而第一》第十三章 (2 / 2)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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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而第一》第十三章 (2 / 2)
        “恭”和“礼”的关系。你待人真诚,内心充满恭谨之心,用这样的态度对人就一定没问题吗?显然不是。

        “恭近于礼,远耻辱也”。恭敬要合乎礼,才能够免遭耻辱。如果不符合“礼”的要求,就算你待人真诚,内心充满恭谨之心,也是“令色”,是“谄媚”,那是孔子尤其批判的做人态度。所谓“不卑不亢”讲的就是这个。所以,孔子讲“恭而无礼则劳”(《泰伯》8.2),意思就是说,恭敬而缺少礼的文化精神就会辛苦而不安。为什么呢?因为无礼之恭必然缺少内心的诚敬,必然缺少庄重,恭敬而不庄重,恭敬而近于令色谄媚,就会招致羞辱。庄重,是“礼”的标准,是“恭”的度,有了这个度,就可达到“和”,当然就远离耻辱了。包咸,“恭不合礼,非礼也。以其能远耻辱,故曰近礼也。”

        《庄子?杂篇?列御寇》,“秦王有病召医,破痈溃座者得车一乘;舐痔者得车五乘。所治愈下,得车愈多。”《史记?佞幸列传》:“文帝尝病痈,邓通常为帝唶吮之。”这种恭敬是无论如何也要不得的。易牙烹子,终致千古之耻;郭沫若谄媚,为后人唾弃。

        以上两节讲人与人的关系。第一则讲“信”,是内,是德;第二则讲“恭”,是外,是态。

        1.13.3.“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

        前二则讲的是人与人的关系;这一则讲人与“亲”的关系。

        “因”。《诗?大雅?皇矣》,“因心则友。”《左传》,“亲有礼,因重固,闲携贰,覆昏乱,霸王之器也。”许慎《说文》解释,“因,就也。”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中庸曰:‘天之生物。必因其材而笃焉。’《左传》曰:‘植有礼,因重固。’人部曰:‘仍,因也。’《论语》:‘因不失其亲。’谓所就者不失其亲。”因,就也,亲也。

        “亲”。父母兄弟等有血统和姻亲关系的人。在孔子看来,“亲亲”,是仁义之始。“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对父母兄弟的感情,可以延伸到社会的各个层面。丁忧制度的由来,不仅仅是孝道的问题。

        “宗”。上边一个示“宀”,表示房屋;下边一个“示”,表示,神祇,在室内对祖先进行祭祀,许慎《说文》,“宗,尊祖庙也。”这里引申为宗敬,尊敬。

        “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说的是做事的动机“不失其亲”,能以“亲亲”为出发点,“亲亲,仁民,爱物”,推及其他,那么,“宗”,可靠,这个人就靠得住,就值得信任,值得尊敬。一个人与自己的“亲”,父母兄弟都不能处理好关系,做不到孝悌慈爱,那么这样的人怎么可能靠得住?可以说,“亲亲”是做人做事的根本,是先王立德立功的基础和出发点(先王之道)。《泰伯》8.2“君子笃于亲,则民兴于仁;故旧不遗,则民不偷”。《刘氏正义》,“《曾子立事》云:‘亲其所爱亲,可以知其人矣。’谓观其所爱亲之是非,则知其人贤不肖。若所亲不失其亲,则此人之贤可知,故亦可宗敬也。”

        朱熹,“言约信而合其宜(义),则言必可践矣。致恭而中其节(礼),则能远耻辱矣。所依者不失其可亲之人,则亦可以宗而主之矣。此言人之言行交际,皆当谨之于始而虑其所终,不然,则因仍苟且之间,将有不胜其自失之悔者矣。”归纳起来就是说一个人持身修己,应当做到信守诺言符合道义;应当做到恭敬庄重符合仪礼;应当做到亲亲爱民值得信赖。

        这一章根本而言在讲怎么做人做事做学问,下一章继续这个话题。本章侧重于对“德”的要求;下一章侧重于对“行”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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