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述源》为政第二章一 (1 / 3)
《论语述源》之十七
《为政》第二
《学而》篇讲内修,本篇讲外用。第一篇要解决的是个人问题,本篇要解决的是社会秩序问题。这是春秋末世所有思想家想要解决的头等问题。
《左传》说“学而后入政”,意思是说做好了学问就是要出来“为政”,为天下苍生做事。本章涉及“政”的一些基本思想。主要围绕为政者应该有的“孝、敬、信、智、仁、勇”六种德行进行阐述。
在孔子看来,为政也好,做事也好,起点都在“仁”。缺乏了“仁”,什么事情都做不成。“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八佾》第三),因此《学而》第一与《为政》第二有很深刻的内在联系。
要说明的是,《为政》并非什么政治思想或政治哲学,而是讲上位者做事以及解决社会秩序问题的基础和方法。方法的中心是教化,是以德服人,终极的目标是大同。法家不同,法家讲赏罚,不过中国历史上的法家并非是法治精神的弘扬者和执行人。法治精神的核心是人人平等,是人的公民权;法家思想的基础是人人不平等,是普通老百姓的受治地位。古代中国从来就不是一个公民社会,所以,古代中国没有真正意义的法治。
1、2、3、4、10、11、16、19讲政略;5、6、7、8、9、12、13、14、15、17、18讲政德。
2.1.子曰:“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
“为政以德”,是《为政》篇的中心,是孔子为政观的第一原则,强调的是为政者的模范作用。它是孔子对上位君子的道德要求和劝勉,是那个世代道德普遍沦丧之后一个长者对天下上位君子无奈的劝告。
2.1.1.“为政以德”
这是说君王和上位者(君子)用什么来治理天下。
“政”。许慎《说文》,“政,正也。”“政”这个概念最初出现在《学而》1.10章“孔子观政”。“政”,在于一个“正”字,为政之道就是正己,正人,正邦家,正天下。这个“政”字很有意思,左边一个“正”,包含了所有符合“义”这个标准的善德;右边一个“攴”,是一个人拿着尺子在敲击的样子。人拿着尺子敲击“正”就是“政”。《礼记》:“哀公问为政。孔子曰:‘政者,正也。君为政,则百姓从政矣。君之所为,百姓之所从也。君所不为,百姓何从?’”
“德”,原字做“悳”,得也,表示好行为的成果和作用。有德者“得”,得身,安身立命;得人,惟德是依;得家国,惟德是辅;得天下,惟德是从。所以段玉裁《说文解字》注解释说:“外得于人。内得于己也。内得于己,谓身心所自得也。外得于人,谓惠泽使人得之也。”
“悳”,竖着眼睛看着天上,说明“德”是和上天联系在一起的,一个人,一个家族,一个国家,如果有“德”,就可以得到上天的垂顾,就可以“受天命”。殷灭亡就是因为失“德”,“天命”在周人那里,天下当然就归于周。殷失德,是武王伐纣最重要的托辞。我们来看看《尚书?周书?泰誓》,周武王昭告天下说的话:“嗟!我友邦冢君越我御事庶士,明听誓。惟天地万物父母,惟人万物之灵。亶聪明,作元后,元后作民父母。今商王受,弗敬上天,降灾下民(天命不再)。沈湎冒色,敢行暴虐,罪人以族,官人以世,惟宫室、台榭、陂池、侈服,以残害于尔万姓。焚炙忠良,刳剔孕妇(失德)。皇天震怒,命我文考,肃将天威,大勋未集(天怒)。肆予小子发,以尔友邦冢君,观政于商。惟受罔有悛心,乃夷居,弗事上帝神祗,遗厥先宗庙弗祀。牺牲粢盛,既于凶盗。乃曰:‘吾有民有命!’罔惩其侮。天佑下民,作之君,作之师,惟其克相上帝,宠绥四方(受天命)。有罪无罪,予曷敢有越厥志?同力,度德;同德,度义。受有臣亿万,惟亿万心;予有臣三千,惟一心。商罪贯盈,天命诛之。予弗顺天,厥罪惟钧。予小子夙夜祗惧,受命文考,类于上帝,宜于冢土,以尔有众,厎天之罚。天矜于民,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尔尚弼予一人,永清四海,时哉弗可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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