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九一章 《非攻》疏注 (1 / 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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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九一章 《非攻》疏注 (1 / 4)
        霸下行进于山林之间,轰隆作响,青烟直上。

        碑楼里也是左摇右晃,且随着楼层的增高,晃动的弧度比之核心舱还要大上许多。

        不过在霸下住了半年多,李恪已经很习惯随着这种有节律的摇晃写和听课了。

        今日的课程是默写《非攻,卷末疏注。疏注的意思是写入自己的理解和感想,而为十义疏注,则是在李恪和慎行大谈十义需要有所调整之后的事。

        这堂课从来只有他和慎行两人,便是辛凌在时也不许旁听。所以李恪有什么想法都可以写,写完后和慎行辩论,论完就直接烧掉,无论是成是不成,半点痕迹也不会留在世上。

        今天的非攻课就是如此。

        非攻之义,始现于《春秋。

        《左传有言,宋殇公立,十年十一战,民不堪命。

        所以孟子才说,春秋无义战。征者上伐下也,敌国不相征也。他认为春秋之战,将天下的秩序破坏殆尽。

        庄子的感悟比孟子更甚。圣人不死,大盗不止。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他厌恶战争,连带着对他所生存的时代也有了全盘的否定。

        可墨子与他们皆不同。

        或许是有过后世经历的关系所致,又或许是他出身民庶,终身与牧民之职无缘,墨子并不关注天下大道,他只说攻之罪。

        丧师多不可胜数,丧师尽不可胜计……{民}居处之不安,食饭之不时,饥饱之不节……厚作敛于百姓,暴夺民衣食之财……{王侯}入其国家边境,芟刈{shānyi}其禾稼,斩其树木,堕其城郭,以湮其沟池,劲杀其万民,覆其老弱,迁其重器,卒进而柱乎斗……

        残酷、暴虐、掠夺、破坏,夺民之用,废民之利,此皆攻之罪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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