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新政与交接 (3 / 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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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新政与交接 (3 / 4)
        曹魏建立之后,三互法随即遭到废除,士族因此一发而不可收拾,不仅使得国家难以掌控地方户籍,更在官场上相互联姻,形成了一张张盘根错节的势力网络。

        卢志虽是河北名门出身,但他们家族一直主张明制爱民,若这么放任士族扩张下去,君不君,臣不臣,亲亲相隐,绝非有利于天下的好事。因此,重新打压地方势力,可谓势在必行。

        只是眼下想要完全推行三互法,已不可能。八十年岁月之后,士族之间的联姻已成既定事实,无法更改。想要实施所谓的姻亲回避,恐怕将无官可用。因此,他主张改三互为二互,至少先实行本籍回避与任官回避,以此振兴皇权。

        卢志的第三项新政,便是实行九班考课法。

        这是一项全新的官僚考绩法。在卢志来到成都朝廷后,发现刘羡还没有确立正规的考核体系,这无疑极不应该。因此,他当即向刘羡建议,将此事制度化,以确保百官政有所出。

        卢志并没有套用晋室现有的官僚考绩法,原因无他,晋室的职官考绩可谓是一塌糊涂。甚至可以说,晋室官场完全不看考绩。与切实的实绩相比,晋朝官场上更看重位资,即担任过多少官职,担任的官职越多,资历就越高,升迁也就越容易。

        这其中的原理很简单,一个人担任过的官职越多,便说明他见识越广,经验越老道,能力也就越强。但实际上却全然不是这么回事,一旦形成制度后,想要升迁的官员们便热衷于平级调动官职,平均每个职位待不到半年,便调到一个新职位上。这使得大部分官员根本无法做出什么实绩,反而是在毫无意义的调动上虚耗时光。而真正做实事的人,如刘羡当年在夏阳,之所以迟迟得不到晋升,理由就是位资不够。

        如今卢志主张推行的九班制,便是要彻底取消这种位资制,从三个维度进行考核:分别是考勤、考清、考绩。

        考勤最为简单,晋朝官场上不务正业者甚多,往往十日有五六日不到府衙。卢志为杜绝这股风气,要在所有府邸实行考勤制度。即凡是一年无故缺勤三十日以上者,列为下品;三十日以下者,列为中品;无缺勤者,列为上品。

        其次是考清,这便是考察官员的清廉程度。自从曹魏以来,官场上已无所谓贪污一说,因此官员之间随意侵吞公款,搜刮民脂民膏,已然蔚然成风,行贿受贿,更是家常便饭,但卢志对此是深恶痛绝。他立下规定,吞并公财者为下品,官俸之外,另有所出者为中品,唯赖官俸者为上品。

        最后便是考绩,也就是考察官员们的本职工作。卢志将职官分为诸如谏官、法官、军官、学官、市官、史官、屯官、医官、选官、检官等十五类,每一类都有不同的实绩考核标准,最后综合确定地方长官的业绩,合称为“十五善”。

        如此考核下来,卢志将官员的业绩分为九班。位于下三班者贬官乃至论罪,位于中三班者平调或者留职查看,位于上三班者予以升迁。

        不得不说,卢志主持的这三项新政,甚合刘羡心意。这都是他在晋朝官场上看到的沉疴积弊,自己一直有心解决这些问题,但对于如何形成新的制度,他只有大概的想法,而无具体的思路。而刘羡的身边,大多也是军略或民政方面的人才,很难有这种高屋建瓴的智慧。如今有卢志主持新政大局,很多问题便迎刃而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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