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新政与交接 (2 / 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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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新政与交接 (2 / 4)
        听闻此语,刘羡难免想起来,自己与阿萝成婚,也是二十年前的事情了。他感慨道:“浮光易逝啊!子道,你说,若二十六年前我们就相遇,现在能天下太平吗?”

        卢志先是一愣,但见汉王的脸色似笑非笑,立刻明白过来,汉王这是要进行托付,当即表明心迹道:“请殿下放心,在下现在追随殿下,只要十年时间,亦能令天下太平。”

        果然,刘羡的笑容更加灿烂,他离开画卷,拉着卢志的手一同坐回到木榻上,而后徐徐道:“好,子道。此次东去,我打算把成都的政事转交给你,你能做好么?”

        即使卢志内心早有准备,此时也不禁内心激荡,他压抑住激动,沉声说道:“卢志敢不尽心竭力!”

        自从去年卢志入蜀以来,他已经深度参与朝政,并且对刘羡提出的多项要求,针对性地进行新政改革。这其中主要可分为三项,皆得到了刘羡的赏识:

        第一项新政是重建太学与国子学。

        这是针对刘羡耿耿于怀的新律推行问题。卢志认为,之所以此前刘羡推广律法的效果不佳,主要在于蜀中律法宽松已久,想要通过强力手段来短时间内推广,很难获得民间的支持。既如此,不妨从长远着手,先在官场上完成移风易俗。

        而官场上之所以难以支持《子雅律》,一是新律确实较为复杂,官员们忙于公务,无暇进行学习,二是新律严苛,无法让士人们获利,士人也缺少动力。从这两点上,才导致推行受阻。而通过重建太学与国子学,将《子雅律》的考核加入到射策试经的项目中,便刚好能解决这两个矛盾。

        如此一来,新培养的太学生得到了晋身之阶,自然会苦读新律。通过考核后,朝廷也有了推广新律的人才。待他们就任之后,耳濡目染之下,地方上的官员们也能从此感受到朝廷推广新律的决心,民间也会对新律有所了解。所谓润物细无声,随着时间一长,不知不觉间,新律便能深入人心了。

        卢志的第二项新政是实行二互法。

        这是源自于后汉选官时所用的三互法。在后汉时期,因天子常常早夭,不能亲自理政,地方郡守的权力又过大,最终形成了士族尾大不掉的局面。汉桓帝在第一次党锢时期,深感皇权不振,便自此颁布了三互法。

        所谓三互法,其实指的是三回避。即本籍回避、姻亲回避、任官回避。通俗来说,就是上至刺史郡守,下至县长县令,有三种人不得任用。一是本土的士人不能任用,二是与本土士族有联姻的士人不能任用,三是有本土士人在对方家乡为官,同样不得任用。

        有这三回避在,地方长官在当地没有乡族,也没有姻亲,甚至很难进行暗地里的官场交易,就保证了当地士人很难违抗中央的命令。故而在汉末群雄逐鹿之际,州郡长官皆非本籍之人。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方能令士人群起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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