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事 祀 天命 第七十四章
【第七十四章】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常有司杀者杀,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斲。夫代大匠斲者,希有不伤其手矣。
解字:
司杀者:主管杀戮的人。自然的生老病死。
大匠:技艺精湛的工匠。专业人员。
斲:同“斫”,砍削。
译文:
生死有命,乃天数,岂能人为擅杀?越俎代庖,滥用私刑,是谓逆天行事,自作孽也。无狎其所居,无厌其所生,民知足而常乐,常乐而畏死,如化而欲作,饱暖生淫,则杀一以儆百,自然无人敢胡作非为。
释义:
杀鸡儆猴,先决条件在于猴子能吃饱喝足,不会为了一时调皮而放弃现在的幸福生活,否则区区一只鸡又如何能吓唬到胆大包天的弼马温?勾了生死簿,大闹天宫去,有何不敢?如果安居乐业,人民热爱生活,热爱生命,面对犯罪的严重后果自然不敢铤而走险,也就可以建立一个法治社会。反之,饥寒起盗心,人人饥寒,人人为盗,能杀几人?杀之不绝,民不畏威,则大威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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