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杀人 (1 / 4)
这样热闹的集市我也不曾来过,看那琳琅满目的东西我也来兴趣,抱着天劫一个摊位一个摊位的逛着,看到喜欢的东西就忍不住想要。但一想到,在人间买东西是要用钱的便犯了愁。我们现在身上可是身无分文啊!
“你怎么不买?”天劫看见我拿着一对紫金吊铃翻来覆去的看,喜欢的不得了,但最后还是放下了,便有些疑惑的问道。
“你说呢?我们身上一分钱都没有啊小公子。”
“那还不简单,我给你变一些出来。”
“不可,变出来的银子在一个时辰之后就会变回石头,要是给了那些老百姓,那岂不是让他们白忙活了,我们不能骗人。”
“那只要去当铺了”
“当铺?”
“是啊,我身上有个玉佩,你拿去当了吧,应该能换个几千两银子。”
天劫从腰上接下一枚玉佩递给我,我仔细看了看,是上好的玉翡翠,下面的坠子也是极其考究的,玛瑙做坠,孔雀丝为线,做法精湛,细腻圆滑。他就想也不想的给我了?
“你确定要当掉你的玉佩,看起来你很喜欢的。”这东西他贴身带在身上从未解下来过,我知道他很宝贝的。
“不过一个玉佩而已,让你拿着你就拿着。”虽然天劫很不舍得这个玉佩,但和遥光相比便不足为道。
“我不要你的玉佩,要当就当我自己的,我身上的好东西也不少,不比你的差。”我把玉佩还给了天劫,从手腕上脱下一对金镯。
这对金镯是婆婆给我的,我一直戴在身上,但此时它对我来说也没什么用了,还不如当了换了银子。
“这金镯可是有法力的,你确定要当?”天劫一看便知这金镯不是俗物,整个金镯围绕着淡淡的金光,时隐时现,探知进去,就能感受到高强的法力。
“可我身上没有别的了”
“你不是还有簪子吗?”天劫用眼神望向我头上的簪子,我抽下一支来,有些不舍的摸了摸。“这簪子是木青送给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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