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章 有贼巡夜 (1 / 5)
太太就把女孩的脚砍了下来,然后把女孩丢到臭水沟里去了。
后来,太太又如法炮制了好几个女孩。
再后来,大官发现了这件恶行,就把他的太太处死了。
听说太太后来变成了女鬼,一直流连在东滨不去。遇见了脚生得美、而且赤足行走的女孩子,她就会说:“不要脸啊,不要脸啊,把这东西给我吧。”于是将女孩子的双足砍了去,留下没了脚的女孩子在那里流着血、哀嚎**,若是没人及时救助,女孩子是很可能因失血和疼痛死去的。
这样的事情多了,东滨人心惶惶,他们求神帮忙,还真的请下了一尊神。
这尊神非常慈悲,否则也不至于放着内陆的繁华香火不享,跑来庇佑东滨的人。但正因为他慈悲,所以他不肯轻易杀生,即使对于恶鬼孽灵,也以说服劝导为主。
这尊神去与官太太的恶灵沟通,得知她其实是自己想要一对这样美丽的脚,那就可以安心的往生去。鬼魂的执念,真是让人难以理解哪……总归这尊神觉得挺欣慰,把这个消息带回给了东滨人:硬砍来的脚无法长久保存,如果谁自愿把脚献给官太太的恶灵,恶灵就消失了。
用一双脚,来交换所有人从此之后的安宁,这是很划算的,神是这么觉得。
神的价值观,可能跟人类不太一样。
总之没有一个东滨人愿意接受这份交易,不管是脚美的还是丑的,都不肯自愿献出去。他们还是祈求神的帮忙。
神诧异了:如果连你们自己都不愿意为自己牺牲,你们怎么敢祈求人家的帮忙呢?
东滨人回答:因为你是神啊。
神生了气。这尊神虽然慈悲,脾气却不太好。他一气就气跑了。
并没有其他更好脾气的神来回应东滨人的祷告。
如果你也住在海边,如果你正好也有一双美丽的脚,如果你还不喜欢穿袜子,那么走在外头要小心,一个妇人忽然从地上爬出来,念念有词:“不要脸。不要脸。”砍了你的脚去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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