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四章 如果盗窃是一种病 (2 / 7)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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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四章 如果盗窃是一种病 (2 / 7)
        “嗯,是这样的,【偷窃狂】这种病症的基本特征是反复的无法抵制偷窃物品的冲动,尽管物品并非为了个人使用,或金钱价值。其次,符合【偷窃狂】的病人偷窃前,往往出现紧张感增强,在实施偷窃时则感到愉快、满足或解脱。

        他们的偷窃行为不是为了“宣泄愤怒”或是“复仇”,也不是对“妄想”或是“幻觉”的反应,也无法更好地用品行障碍、躁狂发作或反社会型人格障碍来解释。

        虽然偷盗的物品对偷窃者来说并不之前,甚至偷窃者的经济实力完全可以支付这些物品,而且他们通常也不自己使用这些物品,比如那些偷来的巧克力,沈帆并没有吃,他不是为了要吃巧克力才去偷窃巧克力。

        有些偷窃者会将偷窃来的物品“扔掉”、“送人”或者“储藏起来”,甚至有些时候还会把偷来的东西还回去,虽然不是自己使用,但是这类病人还是会去偷窃这些物品,与是不是自己使用没有关系,而且多半时候他们并不自己用那些东西。

        另外还有一点非常有诊断价值,【偷窃狂】不太会注意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被抓住或者正在被监控中,虽然当他们知道自己有可能会被抓的情况下会避免盗窃,但是在他们的意识中,这种警报并不响亮,他们很少会去考虑到自己的行为会违反法律和被捕。”

        听完沐春的解释,张枚又有了新的问题。“嗯,我认为沈帆目前的情况和沐医生说的非常符合,但是有一点我不明白,既然在知道有监控的时候会避免盗窃,那又怎么会说他们很少考虑到自己正在监控中呢?这不是很矛盾吗?”

        “嗯,看上去是的,但是其实是两种机制,一个是知道会有监控,害怕被抓住;另一方面是抵制盗窃物品的冲动时大脑对“有监控”的敏感度降低,警报等级很低,或者疏忽的发起警报。所以他们一方面在平常的时间里很害怕被抓捕,另一方面在盗窃发生时,疏忽了这件事。

        所以在鉴别诊断的时候,不仅需要根据【诊断标准】,还要注意与其他障碍或者犯罪行为的不同,尤其是【一般盗窃】和【诈骗】。”沐春耐心地一一解释。

        “原来那么复杂,司法上就会简单一些,以盗窃财物的金额,以及盗窃频次,基本上就能知道符合治安问题还是刑事法律范畴。”楚思思沉思着说。

        张枚看了看楚思思,回应道:“思思说的不错,这也是沈帆这件事拖延至今的原因,很显然沈帆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盗窃罪,虽然不考虑沈帆本人精神状态,仅仅看行为本身的话,他的行为已经构成盗窃。

        那么沐春医生,如何鉴别【盗窃狂】和一般盗窃呢?”

        沐春喝了口咖啡,看了看楚思思,问道:“楚医生想不想尝试着解释一下?”

        “我?”楚思思茫然地看着沐春,随后深吸了一口气,回答,“我试试。”

        张枚觉得这样有些浪费时间,想让沐春来解释,但是沐春却摇了摇头说是楚医生应该能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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