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小有名气 (3 / 4)
国民政府时期的县长任用,通常有考试和荐举两种途径。
想要通过考试当县长是很困难的事情,因为县长考试举行的次数非常少,而且考试竞争非常激烈。
比如1928年广西举行第一次县长考试,与试者数百仅录取一名。
所以,大多数县长是通过保荐选出来的。
国民政府规定,举荐县长是由民政厅长提名2到3人,然后按法律手续转请任命。
这就意味着民政厅长掌握着举荐县长的权力,大权在握难免滋生腐败。
比如1929年,传闻江苏民政厅长缪斌出卖县长和公安局长职位:一等县县长6000元;二等县县长5000元;三等县县长4000元。
当上县长不容易,要想把县长当得安稳更困难。
民国县长更迭非常频繁,以河南为例,仅1931年就更换县长226人次,也就是说县长的任期普遍不满1年。
在民国环境中,想要坐稳县长宝座,既要讨好省府官员,又得巴结当地士绅,还得伺候驻军。
既然县长如此难做,那就解职走人吧。
可即便想走人,仅仅交接一项就不会让县长好过。
新县长上任连总理遗像和党国旗都要自备带去,解职时财政收支也要全盘交代清楚。
这样一来,县长更替交接一次,全县田赋、积谷、城墙、衙署、文庙、公产等均须清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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