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千年冤屈 (1 / 5)
信封上写着“破阵者亲启”,落款是“崂山清玥拜上”。
“入冬以来,旧伤复发,痛入骨髓,彻夜难眠。吾自觉时日无多,特以此须弥戒为媒,妖王陌刀为灵,设此妖阵,等待有缘之人,传吾衣钵。”
“吾今日之所有,皆为崂山所传。吾退位之时,剑印及诸多法宝经书均已交与继任掌门清玹。吾在此所传,无功法,无法宝,唯一执念耳。”
“十二年前,吾受命决战妖王于蓬莱,不负师命,三日后击伤妖王夺其陌刀而归。实则吾第一日便受重伤,落于妖王之手。妖王法力远在吾之上,却不以刀剑相加,坦诚相待。第二日,妖王携吾一日一夜奔袭千余里,暗访十数家官邸豪宅,吾之所见,便是适才破阵后浓雾中群妖之像。”
“武王伐商之时,三教共立封神榜。彼时通天教主掌截教,秉承有教无类,门徒信众过万,居于蓬莱碧游宫中。座下四大弟子,修为皆在玉虚宫十二金仙之上。二代三代
弟子中,能人异士无数,朝中文臣武将,皆为截教中人。可怜万仙阵后,被接引道人收去二千多人,八千余众惨遭屠戮。只二三百人逃得出去。此后便沦为妖族,即便修成正果,亦不过是神仙坐骑,委身胯下,受骑奴鞭笞责骂。多数便只得居于深山破洞之中,茹毛饮血,与野兽为伍。”
“林中野兽,取日月之精华,天地之灵气,过百岁者,方始为妖。由是妖身皆为宝,远胜于兽。近些年来,道门中人不少为官宦巨富所雇,四处捕妖。名为除害,实则或为敛财,或为床第之欢,或为口腹之欲。对捕获之妖,残杀虐杀,凌辱取乐,所为非人。凡此种种,罄竹难书。”
“妖王如此坦诚相告,吾亦亲眼所见,感愧无言,遂与妖王相与誓约。妖王愿助吾得胜此战,统领道门,假以时日,尽释妖道二界仇怨。第三日,吾与妖王假意再战,每击之前,妖王俱以传音告之与吾,吾才将将得以避过,不然身早死矣。斗至罗山之后,妖王取走吾剑,伤其左臂,以血粘满其衣,并以陌刀相赠。吾二人结为兄弟,互道珍重,以相诀别。”
“吾归崂山后,承袭掌门,虽称号令道门,可屡次为蜀
山所阻,令不得行。吾继任掌门之后,曾数度下山求取铁证。无奈兵祸大灾,纷至沓来。昔日妖王引吾所至之地,皆人去楼空,寻之不得。况妖族与道家积怨已久,如冬日暖阳,虽烈却不足以化去千年冰封。妖族所求,不过慈悲二字。即便如此,亦是火中取栗,难上加难。”
“吾设此阵,绝非法力高强可破。破阵者,需对妖族心怀怜悯,斧钺加于元神而不溃。吾所传承,即解妖族之冤屈,还道门以清源,唯此执念,皆托付于君。”
“持此陌刀,至峨眉山罗浮洞中,可见吾妖兄,见刀如见吾。”
“前路凶险难测,清玥无能,以诳言设此阵,实出无奈,望君见谅。”
“清玥跪泣叩首再拜。”
“崇祯十一年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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