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某上的名额 (1 / 3)
现场不怎么乱,可能是发现的比较及时吧,经过询问,是有人打电话告诉的黄生,随后黄生赶到了现场,发现了这些情况,号码经过查询是那种街边的电话亭,没什么参考性质,很显然,有人知道点什么。
按照黄生的话来说,电话另一头还变音了,具体是男人还是女人,黄生也没办法确定。
指纹的采集,多米诺反应,现场的血迹没有,也就是说,鲜血再一次被处理了,带走了,厨房的餐具没有缺少什么,也没有被使用的痕迹,不是吃人么?
李安不觉得不是,王小丫拿着手机走到了李安的面前,李安看了一眼,无奈的叹着气。
手机图片上,显示的是一个独角马,一个被杀死的独角马,只是这个本应该是白马的角色,不是马头,而是人的脑袋,但是身体还是白马。
李安无奈道:“又是食人魔的艺术照?”
王小丫点头,李安失神的望着屋顶,道:“我觉得不用怎么调查了,不会留下什么线索的,你们简单的搜查一下就好了,这家伙在和我们挑衅。”
挑衅?于老三点燃了一根香烟,这让他很不舒服的感觉,最开始的时候,第一个案子,就是这样,凶手对警方进行了挑衅,这种挑衅是在嘲笑警方的办案效率。
也就是说,案子本身就有一个问题,凶手需要执行的目标是暂时不知道的,但是案子另一方面,凶手的作案手法是确定了,第一个案子,出现了第二个案子的痕迹,如果这个理论成立,第二个案子必然出现第三个案子的身影。
但是规律的形成需要三个异常,这才能够算是规律,也就是说,必须死第三个人,才可以确定这个线索。
要等待第三个人死么?
不现实。
李安打开了张帆的电脑,仔细的查看着,随后登陆了邮箱,查看了一下邮箱,被清理过了,有点太干净了,这家伙肯定是什么东西被人给处理掉了。
这时候一名警察惊讶的呼喊着,李安看了过去,警察拿起来一把匕首,李安揉着脑袋,暗骂了一声该死。
匕首和张默绘画出来的匕首的样子完全没有任何的区别,也就是说,凶器留在了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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