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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关于斗牛,过去我知道得也许不能算少,但却并无直观的印象。不过是从书本的介绍或新闻的片断,及海明威的著作里,尤其是后者那对斗牛士近乎崇拜式的一唱三叹的描述中,了解到那是一种人与凶顽的动物之间展开的足以证明人的力量与尊严的殊死决头,我也因此而对斗牛者打心眼里充满了敬仰之情。

  以至于一听到《西班牙斗牛舞曲》那铿锵激越的旋律,便禁不住手之舞之,足之蹈之,浑身充满了作为人的自豪与激奋。

  也许正因为如此,所以当我有一天终于身临其境般、从体育频道上完整地看到了一场被称之为生死之战的斗牛比赛后,我的感觉竟发生了一个自己也始料不及的裂变。确切地说,我有一种过去纯粹是受骗上当的感觉。过去的一切关于斗牛的既有印象都变得虚伪而令人厌恶,感情的天平情不自禁在刹那间倾覆,不是倾向于披红挂彩的所谓斗牛士一方,而是那可怜而孤立无助,却始终高贵尊严而至死不屈的牛的一方。

  这不是斗牛,而是牛被逼无奈地为捍卫生命而进行的与人的殊死搏斗!这不是比赛,而是人凭借武力与欺诈打着堂皇的旗号对异类的公开屠杀!

  我们凭什么能将之称为斗牛呢?那可怜的公牛从不明白这是所谓的比赛,更不知道“比赛”的结果总是必然地要以它的牺牲为句号。它身无寸铁地被逼迫、诱哄着孤零零地抗击着骑马佩剑的斗牛士、捆牛士乃至数十名助手、档板和成千上万鼓掌欢呼的看客,甚至还有那纯粹是人类欺诈、作伪精神象征的红布,这样的阵势也叫比赛?这样的场面也值得观赏?这样的结局还值得讴歌?

  这种“比赛”,除了能令人沮丧地证明人类的不公与凶残外,还能证明什么?

  这样的比赛据说已有上千年历史,奇怪的是为什么从没有人客观而公正地指出,这不是一场势均力敌甚至也不是符合起码游戏规则的角力,它从根本上就是人类对异类生命的渺视与充满血腥、残暴和欺诈的恃强凌弱,其结果压根儿显示不出人作为人应有的基本品格;如果说它真有什么价值,那就是满足和暴露人的天性中最可耻的嗜血、屠戳和肆虐欲!更令我悲愤的是场上那充塞于耳的欢呼、鼓噪,以及电视解说员那令人厌恶的“精彩!”“漂亮!”多么优雅的一击一一的确够优雅的,两把、四把乃至五把六把镖枪刺进一个活生生的生灵的背心时,那喷溅的血流的确够让“人”满足而兴奋的!

  最让我不解的是,这种比赛居然产生并继续兴盛于动物保护协会多如牛毛的西方。而西方人来到中国,几乎是无一例外地要对食用宠物的现象表示深恶痛绝的。人哪,你究竟是怎样一种“动物”,实在是让我困惑了。不错,现成的答案早已有了。孔子说:人者,仁也。苏格拉底道:思维着的人是万物的尺度。莎士比亚也说:人是宇宙的精华,万物之灵长。而人,真能毫无愧色地当得起这一顶顶自封的桂冠吗?但不管怎样,我还是要坦率地告诉我的同类们:我对此类毫无人性的“斗人”及一切视生命为草芥的行为,将永远充满厌恶。

  别了,海明威,别了,“斗牛士”!实在说吧,我甚至至始至终地在为那些背心中晃荡着好几把镖枪的公牛暗暗鼓劲一一撞死他!撞死那手持红布的屠夫,而不是那无耻的红布!

  也许只有经常出现这样的结局,才有可能终结这种令人发指的屠杀!虽然我很清楚这种可能是多么地渺茫,因为它压根儿就不是象它所标榜的所谓比赛“或”体育!

  但无论如何,在我眼中,处于这种悲剧中的牛,虽败犹荣,而人,虽胜犹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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