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九章 说起来你可能不信,我是环保主义者 (1 / 4)
大家好,我叫野狼十三号,至于为什么是叫这个名字,我也不知道,这是我妈妈在我出生的时候给我取的,你们有意见吗?
是吗,有意见啊,有意见也没办法,毕竟我妈已经死了啊,哈哈哈!
?亲情,那是什么东西,作为强盗狼的一份子,不需要那种会影响自己判断的东西,我们需要的不过是比任何人都更残忍而已!一切为了部落!RUA!
好吧……原本以前我是这么认为的,直到,我遇见了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人,那个恶魔一般的男人和魔女一般的女人以及他们的爪牙。
那一天,我和七匹狼第八号在二号巡视站之中守着,老大也不知道是发了什么疯,明明晚上是狼最活跃的时间,却不允许我们外出,说外面来了一群棘手的冒险者。
切,冒险者,那些中看不中用的家伙不过是给我们送物资过来的,说起来,上一次我可是杀死了一个职业叫战士的家伙啊,为什么我现在还是强盗狼,按照我积累的经验我现在不应该成为幽林狼了吗?
我去问了老大有关这个问题,老大却只是说我没有找到勇气徽章。
那是什么东西?做狼还需要勇气?想要兽人加鲁鲁进化明明需要的是友情徽章好吗!
不过他毕竟是老大嘛,我们这些做小弟的总是要给他一点面子不是?
幽灵狼好啊,幽灵狼能够最大程度的隐藏自己的味道和身形,甚至能够做到短暂的隐形,为什么我还无法进化呢?
“嗅嗅嗅。”
我的鼻子很好,不,准确的说狼族的鼻子都很灵敏,这一点就算是被人类所驯服的狼,他们称为狗的杂种也比不上。
真是的,威风凌凌的狼族不做,为什么要去当那下等人类的走狗?我心中很是不解。
这种味道很熟悉,没错,这种甜美的味道我是不会闻错的,那就是鲜血的味道。
忍不住舔了舔嘴唇,上一次吃到如此新鲜的血肉是什么时候?老大虽然很强大,但是就是太怂了,每一次有商队路过都是要估算一番双方的实力,而且还不准吃人,如果是我的话,管他娘的强不强,冲上去干才是真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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