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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4章 隔山震虎,以承为鉴 (9 / 11)
其间本末,臣已另疏详陈,不敢复渎天听。
然查核之际,臣偶见数端,虽微末琐屑
而事关国课,义不容默。
谨据实以闻,惟陛下裁之。
苏州诸寺田产,自太宗皇帝敕建以来,岁有定额,载在赋册,历历可考。
臣按册而征,得实田若干,与寺僧所供佃册相较,数目略合。
然复取寺中旧藏私簿、历年香火施舍杂录并观之
则见寺田之外,别有织造局采买粮秣、丝帛、香药诸项
岁岁入寺,所费不赀,而寺簿不载其出,官册不载其入。
臣反复参校,乃知其数之不符,非止一端。
昔萧何入关,先收秦丞相府图籍,故汉得天下户口阨塞之实
张苍为计相,定章程,故文景之世府库充溢。
臣虽不才,敢不效先贤之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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