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3章 选侯们的官司 (6 / 7)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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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3章 选侯们的官司 (6 / 7)
        虽然拉斯洛也不想这么做,但眼下他的确腾出了手脚,首先要解决的就是《金玺诏书》遗留下来的最大的问题——选侯国领地化。

        在帝国境内,《金玺诏书》虽然确定了诸侯们对于各自领地的统治,但他们的统治必须依赖于帝国的框架,而非完全自主。

        但是,对选侯而言事情却不是这样。

        查理四世颁布的那份诏书几乎可以视作选侯们的“主权宣言”,他们借此将自己的封地完全转化为了几乎独立的主权国。

        类比一下违反帝国法律的瑞士联邦,实际上七选侯加上捏造了《大特权书》的奥地利已经在帝国的土地上建立起了名副其实的国中之国。

        靠着大区、法院等机构控制一下那些不得不依附帝国的诸侯还不算什么难事,但要是对上选侯的话,情况就完全不同了。

        大区制度只是控制帝国的工具,而这份工具并不是拉斯洛独享的,而是他与选侯们共享的,这便是问题所在。

        神圣罗马帝国在大空位期后很长一段时间内都不再以帝国的具体形式存在,而转变为了宪法意义上的“诸侯联盟”,或者更直白一点叫“选侯共和国”。

        七个可以制约皇权的人可以分享整个帝国,可拉斯洛现在已经不觉得这些人有资格跟自己分享权力了。

        打压选侯的事,其实他已经做过很多了。

        比如普法尔茨选侯,查理四世在《金玺诏书》中规定,任何帝国诸侯都可以向普法尔茨宫伯起诉皇帝,控告他的罪行。

        结果查理四世怎么也没想到,这项受限颇多、本来以为不可能被启用的条款转头就被诸侯们用在了他儿子瓦茨拉夫身上,导致瓦茨拉夫直接遭到废黜,甚至还遭到了自家兄弟的劫持和进攻,沦为了欧陆各国宫廷的一大笑柄。

        为了避免这样的事情重演,也为了敲打那些心怀不满的诸侯,普法尔茨遭到了他无情的打击,还被薅夺了选侯之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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