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继承债务的预备奴隶 (2 / 6)
他知道自己有点问题,但之所以变成这种样子不是没原因的。
一个随时可能因为还不起债而变成奴隶的人,有点心理问题那不是很正常么?
有人生在罗马,也有人生为牛马。
诺里斯不幸地是后者。
感谢早死的赌鬼老爹。
让他在尚未成年的时候,就先在男爵大人灰扑扑的账本上,用歪扭的签名接过了三十二枚金币的债务。
在这里可没有什么人死债消的说法,死亡能带走赌鬼的呼吸,却带不走公证处记录着欠款的羊皮卷——父债子偿天经地义。
就这诺里斯还得庆幸,他那赌鬼老爹本事有限,没能弄出来什么上百金的债务。
按照法律,还不起债的人会被判为债主的奴隶,他老爹幸运地在这一步前先喝死了自己。
而对于当初才14的他,联合王国的法律还是颇有人情味地准许他到16岁之后再分期偿还。
每三月偿还2枚金币,算上利息,5年还40金币。
为了不过上充实的奴隶生活,他从14岁开始就在试着攒钱了。
然后在头一年的还款中,就把之前存的钱全搭进去了。
没办法,勉强达到冒险者最低标准的诺里斯,根本没有挣这么多钱的能力。
今年17的他本该因为没还够款而成为奴隶,不过命运似乎终于眷顾了他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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