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1章 我不认罪! (2 / 12)
清城游子不在。
由一个法定代理人出席。
——一个戴着近视眼镜,个子瘦小,穿着灰色西服的中年男子,自称“北川龙岗”。
林决明被控告“强奸未遂”,因此起诉方是检察院。
很快来到了双方提交证据的环节。
公诉方提交的证据是生物检材报告,在受害人清城游子的皮肤上后有检测到含有被告人林决明DNA的汗毛。
证明被告人和受害人有过身体接触。
“……请被告方提交证据!”审判长说道。
河北翔子提交的证据是一个U盘。
“这是我方采集到的,案发当时的宾馆内的监控视频。请大家观看!”
大屏幕上开始播放U盘内容。
——林决明和清城游子手挽着手从宾馆门口进入的画面,还有两人穿过走廊进入房间的画面。
河北翔子说道:“正如诸位所见,我的委托人和清城游子相谈甚欢……从两人走路的姿势和神态都看得出来,他们都没有喝酒。
换句话说,清城游子是在清醒状态下,自愿跟着我的委托人进情人宾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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