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5章 一副药超过了十三味,就不是好医生? (2 / 7)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第585章 一副药超过了十三味,就不是好医生? (2 / 7)
        《中药开方超过十三味就是庸医,别再砸了中医招牌。》

        《一副药超过了十三味,就不是好医生。》

        《使中药方子超过十三味的,就快远离这个中医吧!》

        《卫生部为什么不对处方超过十三味药的中医做限制?》

        除此之外,还有进阶版说不能超过十一味的。

        说什么超过十一味的是庸医,拿到的药方根本就不用看。

        反正一个比一个离谱。

        这个所谓的原则其实基于《黄帝内经·素问》中的抓药指导思想,其中有一段是这样写的:

        “治有缓急,方有大小;君一臣二,制之小也,君一臣三佐九,制之大也”。

        这句话的意思是,根据病情的紧急程度和方剂的规模,君药、臣药和佐药的比例应该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三味药的方子是小方;九味药的方子是中方;十三味的方子是大方。

        此理论为中医临床组方用药提供了重要指导,医生需精准判断病情,合理确定方剂大小及药物配伍,以达最佳治疗效果。

        但是事情也没有绝对。

        在中医领域,一张方子药物超过十三味,并不代表特定的绝对意义,往往超过的都是用药医生有自己的具体考量。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友情提示:请关闭阅读模式或者畅读模式,否则可能无法正常阅读。

加入书签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