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0章 误会 (3 / 10)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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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40章 误会 (3 / 10)
        结账的时候,郭兰看了一眼账单,失声道:“1314元?这么贵?”

        服务员微带不屑的说道:“这算便宜的了,多的有花四、五千元的呢!”

        郭兰道:“我看下消费明细。”

        服务员道:“总共消费是1314元!其中,2听可口可乐76元,一瓶可赛矿泉水28元,一听啤酒45元,一壶红茶78元,一个果盘198元,外加15%的服务费以及包间费。一点也不多!”

        王林掏出钱付了。

        他很久没来过这种场所,但也知道消费的确很高。

        1988年夏,大城市里都有了第一家卡拉ok厅,已经消失40多年的营业性歌舞厅重新在大城市出现。随后,卡拉ok歌厅迅速遍地开花。

        到了1995年,光是北金一地,包括歌厅等在内的新型文化娱乐场所已达1400多家。

        放眼大街上,哪儿哪儿都是歌厅:大饭店里有,酒楼宾馆里有;街面上有,胡同里也有;有的地方甚至连粮店、菜站都改成了卡拉ok歌厅。

        最初,卡拉ok歌厅没有包间,人们去了就在大厅里点歌、演唱。后来,带包间的歌厅逐渐兴起,叫作ktv。

        卡拉ok歌厅里,一般都是晚上十点多钟才“渐入佳境”。起初,文化部门规定歌厅的营业时间不得超过晚上十二点,后来逐渐放宽到凌晨两点,经过特批甚至可以开到凌晨三点。

        这无形之中就把一些城里人的夜生活延长了三四个小时。过去,一到晚上七八点钟,商店关门了,人们吃了饭,看看电视便钻了被窝。许多初来我国的外国人一到晚上就闷得受不了。对于文化娱乐生活尚且贫乏而又爱唱歌的许多人而言,歌厅的确不失为一个好去处。

        可以说,这些歌厅当时对活跃城市夜生活起了很好的作用。在90年代初的一次全国文化市场工作会上,多家歌厅还被评为全国先进。

        但是,卡拉ok很快发展为面对一小部分人群的高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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