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7章 三百万的销量,这真的只是个开始 (4 / 8)
红光出版社的销售部,名义上是销售部,其实是一个加盟连锁性质的销售单位。
也就是说,只要跟李有福签署一个用工协议,名义上算是红光出版社销售部的销售专员,就可以算是红光出版社的合同工。
这些个合同工呢,平时不发工资,好处是可以自己掏钱,通过红光出版社购买工人才能买的工人保险,包括养老跟医疗,以及用自己的钱,以内部价购买红光出版社职工才能享受的工人福利,比如差额粮票之类。
但这些好处还不至于打动那些个体户,真正打动他们的,还是他们可以用远低于外界的价格,合理合法的拿到红光出版社销售的产品,并且还能合理合法的在外销售出版社认证过的产品。
比如红光出版社自产的图书,代卖的图书等等,这些合同工性质的销售专员,都可以光明正大的摆摊贩卖。
到时候,们就是妥妥的国企销售员,不算个体户。
这样的好处是啥呢?
首先一个,是这些人加入红光出版社之后,不再是单打独斗的个体户,算是国企职工,没有了个体户的各种限制。
比如雇佣人数限制,资金规模限制等等,都不受个体户的框架限制,而是按照国企的标准来。
等于说,每一个地区加盟商,或者说分部的销售人员,都可以放心的招兵买马,扩大销售人员数量跟销售范围,也不用担心资金规模问题。
换言之,每一个加盟红光出版社销售部的销售专员,都可以雇佣八人以上的下属,然后他们不用再自己干个体户,而是直接搞批发商,还是光明正大的批发商。
批发商的利润,可远比个体户多。
他们因为是国企,所以他们的资金可以走红光出版社的国企账户,所以哪怕资金规模再大也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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