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境界划分 (3 / 9)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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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境界划分 (3 / 9)
        第一类,签订契约的对象为某种特殊存在,比如以魔法传承为代表的四象书。

        第二类,签订契约的对象为某种特定灵能,比如以修真传承为代表的各种灵气。

        当然,第2类传承从不认为自己与灵能签订了契约。

        他们坚称自己只是“锚定”了某种特定灵能,一切都是靠着自己的努力,而不是外界赐予。

        某种程度上来说,事实的确是如此。

        他们利用秘法,让学徒们在灵性觉醒过程中直接锚定了某种能量。

        但《里世界通识》的编撰者,仍旧将其它们的“锚定”视作“契约”。

        因为本质而言,这就是一种排他性契约。

        契约者所付出的代价,就是无法使用其他类型的灵能。

        《灵界宣言》,或者说新法,本质而言也不过是一种比较特殊的后天觉醒仪轨。

        只不过它契约的对象很特殊,为神秘莫测的灵界。

        但既然是后天觉醒者,自然也无法自行捕捉灵能。

        这就是陈琦现在捕捉不到灵能的根源。

        好在灵界赋予了觉醒者灵性自行增长的特权,达到某一特定灵性频率后,便可以自行捕获灵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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