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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4章 (2 / 7)
他以复社名义,召集江南举子数十人,在苏州集会。
集会上,有人写诗讽刺新政,有人大骂钱谦益是叛徒,还有人提议联名上书,要求朝廷罢黜奸臣。
阮大铖的眼线,把这一切都记录在案。
朱由检看完密报,冷笑一声:“这些人,真是不见棺材不掉泪。”
他提起笔,批了几个字:“抓。”
八月初十,陈贞慧等十七人,被新政监察司抓捕。
从他们住处,搜出大量诗文、信件,其中有对朝廷不满的言论,有串联闹事的证据。
陈贞慧被押送京师,交三法司会审。
审讯中,陈贞慧拒不认罪。
他说,他只是以文会友,没有造反。
那些诗文,只是文人雅兴,不当真。
但证据确凿,不容抵赖。
三法司判陈贞慧“诽谤朝廷,煽动闹事”,杖一百,流放三千里。
其余十六人,情节较轻,杖八十,流放两千里。
消息传出,江南士林震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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