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4章:真凶的最终伏法与判决 (2 / 3)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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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4章:真凶的最终伏法与判决 (2 / 3)
        审判长的声音不带任何感情色彩,只是客观地陈述着法律事实。但正是这种客观,蕴含着无可辩驳的力量。

        终于,来到了最关键的部分——判决。

        “本院认为,”审判长的声音陡然提高了几分,更加凝重,“被告人韩立仁,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为攫取非法利益,又实施绑架、放火、非法经营、行贿、操纵证券市场、洗钱、侵犯商业秘密等数十项犯罪,数额特别巨大,社会危害性极其严重,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且毫无悔罪表现,依法应予严惩。”

        法庭内落针可闻,只有审判长清晰有力的宣判声在回荡。

        “被告人韩立仁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绑架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行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万元;犯……”

        第404章:真凶的最终伏法与判决

        一项项罪名,对应着或长或短的刑期,或没收财产,或巨额罚金。当最后一项罪名宣判完毕,审判长略作停顿,法庭内空气仿佛被压缩到了极致。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对被告人韩立仁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死刑”二字,如同炸雷,在寂静的法庭中轰然回响。

        旁听席上瞬间爆发出压抑不住的惊呼、抽泣和如释重负的叹息。许多受害者的家属捂住嘴,泪水夺眶而出,那是大仇得报、沉冤得雪的泪水。韩晓感到自己的心脏猛地一缩,随即又缓缓舒展开来,一种难以言喻的复杂情绪充斥胸间——是释然?是空虚?还是一种终于走到终点的疲惫?他闭上眼睛,深深吸了一口气。

        被告席上,韩立仁的身体剧烈地晃动了一下,仿佛被无形的重锤击中。他猛地抬起头,那双死水般的眼睛里瞬间爆发出强烈的、混合着极度恐惧、不甘和最后疯狂的光芒。他张了张嘴,似乎想喊叫什么,但喉咙里只发出一阵“嗬嗬”的怪响,像是破旧风箱的喘息。他试图抓住面前的栏杆,但戴着手铐的手颤抖得厉害,只是徒劳地碰撞出几声轻响。最终,那点光芒迅速黯淡下去,重新被死灰和绝望取代。他像是被抽走了最后一根骨头,整个人软了下去,全靠身后的法警架住,才没有瘫倒在地。他知道,一切挣扎、侥幸、拖延,到此为止了。最高法院的复核裁定,就是最终的死刑执行令。他的生命,即将走到尽头。

        “被告人李默然,”审判长的声音继续响起,将众人的注意力拉回,“身为高级知识分子,本应恪守学术道德,维护社会公义,却利用自身身份和影响力,长期为境外机构非法刺探、收买、提供国家秘密、情报,收受巨额贿赂;为谋取私利,罔顾法律,大肆侵犯他人商业秘密,造成特别严重后果;为韩立仁黑社会性质组织提供庇护和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受贿罪,侵犯商业秘密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李默然听到“无期徒刑”时,身体猛地一颤,随即像是彻底被抽空了所有力气,整个人萎顿下去,口中发出含糊不清的、似哭似笑的呜咽。无期徒刑,意味着他将在铁窗中度过余生,在无尽的悔恨与羞辱中慢慢腐烂。对他这样曾经风光无限的学者来说,或许比死刑更加难熬。

        “被告人赵建国,”审判长的目光扫过这个曾经的资本大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操纵证券市场,情节特别严重;洗钱,情节严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巨大;非法经营,情节特别严重;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操纵证券市场罪,洗钱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非法经营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赵建国脸上最后一丝血色也褪尽了,他双腿一软,若非法警紧紧架住,几乎要跪倒在地。他嘴唇哆嗦着,眼神涣散,口中喃喃自语,不知在说些什么。他毕生追求的财富、地位、人脉,此刻都已化为泡影,等待他的,同样是铁窗后的漫漫刑期。

        “被告人王斌,”审判长看向这个韩立仁最忠实的爪牙,“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系骨干成员;受韩立仁指使,直接实施故意杀人、放火、绑架、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犯罪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另犯有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开设赌场等多项罪行……其行为已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放火罪,绑架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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