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讲、命理学的三大支柱理论(四) (1 / 2)
第二十八讲、命理学的三大支柱理论(四)
\t五、五行旺相休囚死(4)
\t自然法理就是中国人常常挂嘴边的“咱按理说”的理,这个理是自然生成的法理,来源人类道德。道德不是法律,道德是自然法则,也就是儒家说的“格物致知”的自然法理。简约地说就是树有纹理,来自天成。树一年长一圈纹理,是自然生成的法理。道理上讲世界上任何事物都有自成一体的自然法理,也就是“格物致知”的理。这个法理在任何国家的法律中都得到了首先尊重,因为自然法理来自事物的原始状态,是自然构成的,合乎自然逻辑,并经过长期判断、推理、总结后,传承下来的公认经验正确的法理。适宜惩戒犯罪,纠正错误,且适合民生民意的自然法理。这个自然法理是人类的主官法理,也叫直观思维法理,是自然精神和物质的第一层法理,也叫一元思维法理。
\t意识形态法理是感观思维,也叫感性思维法理,是人类自我意识形态的主张法理。意识形态法理来源于上层建筑,是统治者依据自我意识形态人为制定的法理,是二元思维法理,是君臣,父子,政民法理,是对立性法理,分上下等阶级,分上下等级关系,具有打击和压制性的特权法理。古代的中国王朝都是使用的这种法理,这种法理主宰意识浓厚,维护特权是意识形态法理的主旨。
\t在古代官和法是不分界限,东西方文化都是如此。意识形态法理就是官即是法,法也是官,完全使用二元思维制定法理,处处依据第一层法理,讲天理,讲“格物致知”,站在人事的对立面,以打击和压制对立面为主旨,推行专政策略。所以意识形态法理是最容易积怨,最容易形成对立面的法理。古代农民起义就与此有极大关系,因为你站在民众的对立面打击和压制民众,民众惟一的出路就是反抗,反抗就是古代农民起义的真实写照,因为你没有给他第三条出路可走,在没有可走之路的情况下反抗起义就是惟一的出路。
\t什么是刑事法理?刑事法理是惩罚犯罪的法理。刑事法理是后天法理。中国古代的法家是主张刑事法理的坚定学派,法家主张有罪必罚,强调“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这与近代西方哲学家康德的思想是一致的,康德认为即便社会解体,罪犯也必须惩处,那怕在社会解体前牢房里还有一个杀人犯,也要先处死这个杀人犯,然后再去解体社会组织。可见康德的法制主张是多少严酷。
\t古中国的法家认为“法不阿贵,绳不挠曲”“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只是古中国的法家分阶级等级,而康德主张严法苛政是不分阶级等级而已。但是,康德和古中国的法家都是严法苛政的主张者,只是言语不同而已,思想是一致的。原因来自康德和古中国的法家都是唯物主义者,不同的是古中国的法家不认同精神存在,是纯粹的惟物主义者,而康德认同精神存在,只是他把精神放在物质之后罢了。
\t但是在整个古中国,古中国法家的思想主张并没有得到实际应用,只有秦朝前后昙花一现而已。随着秦朝的覆灭,之后两千年间法家的思想就只剩下纸上谈兵了。之后的两千年间法家思想只是作为上层立法时,用来争议参考的庭训选项而已,并没有得到实际应用。真正在古中国上下贯通两千年历史的法理主张来源于儒家。儒家“仁者,爱人,爱有差等。”才是皇家“仁政”思想的刑事法理主张。
\t事实上古中国法家的严法苛政主张并没有持续长久,只是理论上的庭训争议和参考依据而已。中国古代王朝并不贯彻严法苛政的法制精神,原因很简单,秦王朝的毁灭就是严法苛政所致。中国是最善于使用感观经验逻辑思维的人群,前朝的经验教训是后世之师,是后世选择经验正确和政治正确的明镜,后世的法律制定者并不傻,他们并不看好“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的刑事法理。道理很简单,凡是有阶级等级存在的社会,就没有“法不阿贵,绳不挠曲”的刑事法理。在维护特权阶段的利益上“爱有差等”、“爱人、仁政”才是特权阶段的必须,“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只是理想主义的思考罢了,特权阶段才不会傻到“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哩。
\t同样康德主张的严法苛政虽然来自主观唯物主义思维,但因康德是理想社会主义思想的缔造者,主张理性思维和物质思维,讲究平等不分阶段的严法苛政,这样的主张究竟能走多远还不得而知。不过近代东西方主张社会化制度的思想都来自康德哲学。如当代德国的社会制度就不是完全资本主义制度,德国的社会制度更象是理想社会主义制度。
\t事实上刑和罚都是后天自然法理,其主导意图是维护社会和谐,防止颠覆和摧毁社会,由上层意识形态依照第三性思维来制定,当代世界范围的刑事法理基本上都走第三方客性思维的路线,既不漏过一个坏人,但也决不冤枉一个好人,宁肯法律闲置,也要清晰正确的判定一犯罪嫌疑人,以达成法理的公平正义性。所以刑事法理所处的位置正是第三方客观思维的位置,以组织、排序、判断、推理、辨证、分析等等手段,来达成三方妥协契合之目的,以达到震慑犯罪,维护社会安宁的目的。
\t因此上说,真正的和谐不是面对面的压制,而是三方达成一致的某种契合。世界上根本没有所谓的平衡,阴阳更是如此,阴和阳永远也达不成太极图所示的阴阳平衡。事实上一面阴是虚的,一面阳是实的,虚和实怎么会平衡呢?虚和实永远也不可能平衡。图示的阴阳平衡只是人们的理想意图罢了,真实的世界是永动的,是在不断变化运动中人们用组织、排列、判断、分析、推理、总结等等手段后达成某种契合的过程,整个过程就是一个三方牵制的过程,最终达成的也是妥协契合的结果。
\t事实上人类所有人事行为最完善的和谐精神就是多方妥协达成契合,以最终实现世界观和方法·论完美统一的结果。命理学更是如此。
\t我再举一个例子,乾造:癸巳甲子丁酉甲辰生人。此命主丁酉日生甲子月,子是农历十一月。子为水,自然是水旺之季,那么根据五行四季旺相休囚死的排序,水处于旺盛的状态;金处于次旺的状态;木处于休退的状态;火处于衰落被囚的状态;土处于被克制而生气全无的状态。
\t那么怎么来分析这个八字呢?
\t这个八字日干是丁火,而火在这个八字中处于衰落被囚的状态,按照五行平衡法则,这个日主很弱,八字中火少,没有帮扶。并且水是月建处于旺盛的状态。旺水来克丁火,丁火又处于衰落被囚的状态,丁火是不是受克而至身体虚弱呢?事实上这个命主不但身体不虚弱,反而俊伟豪迈,高大威武,一派雄姿英发之态,完全没有羸弱之状,这又怎么讲?如果用五行平衡法则,这个火是一定要补的,事实恰恰相反,这个命主正是在1960年他行丁巳比肩大运后,运势反而突然逆转,人生骤然出现波澜,既而反射到他的人生之中。这个大家都能看到这里不作评论。这又怎么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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