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事 祀 驱邪 第三十八章
【第三十八章】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下德无为而有以为。上仁为之而无以为;上义为之而有以为。上礼为之而莫之应,则攘臂而扔之。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前识者,道之华,而愚之始。是以大丈夫处其厚,不居其薄,处其实,不居其华。故去彼取此。
解字:
不德:不为人知的德行。诚善。
不失德:做给人看的德行。伪善。
礼:礼制,法制。
攘臂而扔之:攘臂,振臂,激愤。扔,抛弃,摧毁。胁迫、惩罚。
前识:先见之明。
华:浮华。
厚:厚道,厚土。
薄:薄弱,薄冰。
实:朴实。
译文:
有心为善,虽善不赏;无心为恶,虽恶不罚。刻意为之,爱惜羽毛,满嘴仁义道德,实则假仁假义,伪君子也。真君子诚心正意,行善不与人知,默默无闻,故于人前无德无为。世风日下,道德沦丧,故以仁善、公义治人心。仁义不成,则以礼法制人身,有违必罚。所谓乱世用重典,若是国泰民安,何需严刑苛法。法不容情,人皆畏之,为逃罪责不惜错上加错,欺上瞒下,是以不忠不信。邦有道则知,邦无道则愚,得道之人有先见之明,识天下大势,知不可为,故明哲以保身,不敢为天下先,锋芒尽敛,独善其身,是以愚不可及也。
释义:
个人不自律,败坏道德,才会宣扬大众公认的公道。若仁义也不成,就推出礼制,三纲五常,三从四德,分出长幼尊卑,使宗族长老拥有监管权力,后辈违背了规矩就要家法侍候。如果宗族也无能为力,就制订刑法,有违法犯罪者,严惩不贷。譬如私人借贷,本来只需口头承诺,但因为有人不诚信,导致人与人之间失去了基本信任,进而由私信变成公信,需要签订合同,及官方公证。人心不古即如此。
春秋之时礼崩乐坏,孔子欲复周礼,周游列国,惜不合时宜,终其一生也未能实现。春秋乱世,战乱频仍,礼乐又不能当饭吃,何用之有?乱世用重典,故秦以法一统六国,然二世而亡。乃至汉仅约法三章而取天下,文景二帝无为之治,得以国泰民安。何故?仁义尽失,礼法只能治一时,治标不治本。故秦打天下易,守天下难,如《过秦论》曰:“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
天下大势,非一人能力挽,况乎人心不齐,自相残杀。所以老子虽有经天纬地之才,也只留五千言便骑青牛而去。你方唱罢我登场,乱纷纷,搅得心烦意乱,干脆拂袖而去,落得耳根清净。独善其身,所以无德。有德如王莽,贤名远播,然篡汉自立,其心可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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