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谈判(下) (2 / 4)
这个世界,版权法是很完善的,想要盗版的话代价太大,因此盗版极少。而盗版极少也就意味着,网站获得独家授权之后,绝大部分《悟空传》吸引的流量都不会被分薄,而是实打实的为网站带来经济及名声上的利益。
“这件事,也不是不行。”思考良久之后,宝剑锋和月邪终于表明了他们的态度:可以谈!
思考了这么久,宝剑锋和月邪也都想通了:这个机会极其难得,一定不能放弃。哪怕代价是网站的股份。他们都十分看好《悟空传》的未来。
“接下来,就谈一谈具体的份额吧。”宝剑锋和月邪对视一眼,接下来,就是你死我活的竞争了。
不过,陈星再次语出惊人:“二位之间的火药味儿不要那么浓。我认为在《悟空传》这件事上,二位完全可以合作,合则两利嘛。”
陈星向宝剑锋和月邪详细叙述了他的想法:《悟空传》的网络授权两家同时拥有,并且共同出资进行后续的宣传事宜,这样双方的资源渠道之类还可以共享,而不是一方获得授权后,另一方出于不想让竞争对手做大的考虑全面阻击。
宝剑锋和月邪听了陈星的想法后,都已经有些麻木了,陈星的很多想法都出乎他们的意料,让他们完全失去了这场谈判的主动权。
“如果你们愿意的话,你们的网站甚至可以合并。然后我们三方各自占据一定的股份。这样的话资源整合之后事半功倍。”陈星随意的说道。
宝剑锋和月邪都摇摇头,一点也没有将这句话当真,偶尔的合作是没问题的,但要直接合并?怎么可能!
有了合作意愿之后,事情就简单了不少。三方最终达成协议:陈星用《悟空传》网络传播权的授权,折算成了终点中文网和合连中文网各百分之八的股份。
在股份份额这方面,陈星最后做出了一定的让步,今天他得到的已经够多了,做人不能太贪心。而且,由于终点中文网和合连中文网都获得了授权,所以他们各自单独得到的利益就会少不少,陈星做出的让步,也算是对他们的补偿。
最后达成的这份协议,总体来说是共赢的局面。
对宝剑锋和月邪而言,用百分之八的网站股份获得时下很火的《悟空传》的网络传播权授权,是比较划算的一笔买卖。《悟空传》的加入,对他们网站的发展来说有着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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