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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章 中山分队 (2 / 6)
二十集团军司令长官霍揆彰则要高亢激昂许多,说话时唾沫星子乱飞。
“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我们不选敌人,委座的敌人就是我们的敌人!那些变乱造反的叛军实与倭寇同罪,对付他们就一个字:杀!”
张潜江换上军装仍然不像军人,说起话来喝温吞水,却句句验证了霍揆彰说的那个“杀”字。
“进入战场,你们就不要做人了,要做狼,一头头食肉噬骨的野狼。都听好了,叛军建筑内的目标格杀勿论,不要俘虏,不留活口……”他用毒蛇信子似的目光将所有人舔了个遍,“行动结束之后,请各位将记忆自行抹去,党国会以适当的方式嘉奖你们。”
回到驻地之后,各行动分队配发武器,拿到手的都是新家伙,满屋子枪油味儿,枪身上的兵工厂钢印就像昨天刚打上的。
单支分队的兵力配置严格按照标准的美军1944年步兵班编制,分队长即是班长,配发步枪、手榴弹和通信机,加上七名M1伽兰德步枪手,一名冲锋枪手,一名狙击手,班级火力是一挺勃朗宁通用机枪,随同行动的还有一具巴祖卡。
勃朗宁是一款服役20多年的经典枪械,端在手里是自动步枪,装上脚架就是轻机枪,不到10公斤的份量让稍有些体格的士兵就能轻松携带。
要说这种枪的缺点,就是结构复杂,保养困难,操作要求高。
李虎巍所在分队的机枪手是个打了五年仗的瘦高个老兵,无论跪姿还是卧姿射击精度都很不错。
这家伙平时嘴里经常默念数字,1,2,3,4……数到20就停,李虎巍当然明白,勃朗宁的弹夹容量就是20发。
李虎巍分到一支美国造春田狙击步枪,这枪比三八大盖要短许多,7.62毫米口径,后坐力不大,配4倍狙击瞄准镜,算得上是一支战场利器。
当初在缅北巧遇亨特突击队时就用过这种枪,因此并不生疏。
接下来的任务就是熟悉战术和保持体力,伙食变得出奇之好,顿顿有肉,甚至还能享受热水澡,条件胜过英国人在印度兰姆迦的训练基地。
但无论是大鱼还是大肉,李虎巍吃得都不是滋味,这不是为国而战,而是替老蒋干私活,毫无军人荣誉感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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