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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财务科长 (2 / 5)
“是!”
“那就说第二件事。”翁光辉沉默了下:“查没高乐田的逆产。”
啊?
合着一件事比一件事难办啊?
高乐田的家在公共租界,怎么查没?
“过去,高乐田活着,我们还真没办法。”翁光辉冷笑一声:“现在,他死了,他是汉奸,他的财产,都是逆产,必须充公。这件事,你去办。”
我去办?
怎么办?
冲到人家家里,直接没收家产?人家报警呢?
这是你翁区长看中了别人的家产吧?
“是有些难办,不然不会交给你了。”
翁光辉“语重心长”:“小丁啊,一旦成功没收了高乐田的家产,对我们是有极大帮助的,高乐田一死,高家就剩下孤儿寡母的,不足为虑。他的大儿子,在北平做事。二儿子,在日本留学。一个女儿,才十二岁。”
你说的倒简单,那么简单,你怎么不去做?
原以为是升官了,可这哪里是好事,根本就是把一堆麻烦砸在自己头上啊。
问题是,丁远森根本别无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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