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六府尽收 (2 / 3)
当一个人从了之后,他所做的事就会越疯狂,只要盖了,那就是益王府的人,同知等人比知府好多,到是益王要是败了,那汀州府中,他知府郑开文就是背祸的,谁叫是知府让他们从的。
接下来一切将变的更顺理成章,马如山说一是一说二是二,四人都不敢反对,就算马如山说要他们在一年时间内全待在知府衙门,他们也不敢反对。
因此马如山说是益王要他们办一年公,看成绩,他们也都无比赞同,现在他们想来,保住自己的命才是硬道理,命没了就真死了,朱慈炲此举可谓是断了这些人的念想,又以软禁查看为由实则是监视他们。
朱慈炲虽然软禁他们不得出衙,但也让他们在衙内办公,不过是一年考核时期,在这一年中,他们将按一天办四个时辰公务准点打卡上下班,早上两个时辰,中午休息,下午上班两个时辰,每五日后休息两天。
整个府衙除了通传的小斯外,四人只能在衙门中办中,唯一好过的是那千总了,打卡上班下班,啥都可以不用做,养身子,接夫人进府衙。
古时的知府权利可比市长大多了,所有的事都要知府与下属官员办理,一个衙门统管一切。
对于被禁足的四人,朱慈炲还夺去了四人的财富,马如山从四人家中搜出了近二十万两白银的财产,为了给他们留下生路逼上梁山,朱慈炲在计划中只取七成,还给知府留了四万两,其他的三人也留了一两万两。
抄了四名官员的家,马如山为朱慈炲贡献了十几万两,在加上经费一万两,现在的马如山这四以有了十七万两有余,田亩商铺等等是折算进了这十七万两中。
一阵惊心动魄后,四人手中拿着银两与些田亩地产,这是马如山照朱慈炲十抽七的结果,四人一阵苦涩,泪流不以,命保住了,官保住了,财保住了三成。
马如山软禁四人后,接下来,他在衙门大院中,将所有捕头衙役召集到一起,有捕头五人捕快五十人,衙役三十。
对于这些人的安排,朱慈炲早在计划文书中交代了马如山怎么整,知府权利太大,正好自己要造反,行剥利知府知县们审判权成立刑法司。
刑法司成立之后,知府知县们的权利将受到极大的收缩,一方面让知府县无可用之人,另一方面,也将司法权从地方政府中独立了出来。
只要让知府县们没有了可用之人,那他们什么都做不了,而这些人也就没有了反抗的兵事人员的权利,就构不成反复无常。
关于刑法司的人员配给编齐,因为捕头就是做侦缉捉拿证物等事的,刑法司的侦缉部门由这些人员进行,因此这些捕头衙门们全体充入了刑法司,一下子从无品变成了高级官员。
刑法司审判部门的审判官经马如山同意,捕头们推荐了几人,都是通晓侓法的,审判司只许按大明侓对犯法的人员进行审理判决。
刑法司、商税司、武备司三司成立,相当于朱慈炲拿下了一城的刑事与兵权,没有了这些,知府县又被禁锢办公,那还有人去举报自己,去做二五仔。
新成立的当然要新衙们,所以当仁不让的就建在府衙边上,或购置房子以充衙门,府衙四周还拦起了路障,进进出出由刑法司搜索,百姓要告案什么的,他们也会指引去新衙门,由刑法司侦缉破案捉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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