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过三关。 (1 / 4)
猪蹄子并不受待见,大人喜欢吃白花花肥肉,小孩喜欢吃红红的瘦肉,偶尔买肉也会带一块骨头,大人们会把骨头上的肉剔掉一大半,在铁锅里和茄子粉条一起咕嘟咕嘟,兄弟姐妹几个会守在锅前,生怕别人偷吃了属于自己的那一口,小孩们不停地咽着口水,膀胱憋大了也不离开,直到吃到那一口眼馋的肉骨头。
城里人不吃的猪蹄,猪尾,猪下水价格便宜,天黑前会肉铺老板屈服,因为天气让他不得不降价打包销售。崔晖倒是觉得肉铺老板应该去卖豆腐,这是不亏本的买卖,早上卖豆腐,中午卖臭豆腐,晚上就是豆腐乳了,当然,这是他的玩笑话,但也不是没有道理。
“老板,猪蹄带下水,打包出售的那种。”崔晖对满脸横肉的老板说。
老板指着案板上一块被风触到发黄的猪皮,还有一个猪**突起,隐隐透着一股腥臊味,这老母猪肉不新鲜了,老板对崔晖说:“下水有什么吃的,来这一块,肥瘦相间,一家做肉,十里飘香。”
老板把我当白痴了,崔晖心想,他笑着说:“老远就觉得这块肉好了,天蓬元帅老母的吧,灶爷下来都不敢吃!我哪敢受用,老板福人福像,留着自己吃吧!”
老板有点失望,没把肉推出去,只好拿出价格便宜猪蹄子和下水装了一袋子,称都没过,直接要了五块钱。崔晖付完钱,又去小卖铺买了啤酒。这城里就是方便,出门什么都有卖的,但必须在天黑前,现在还不流行晚上做生意,城里人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崔晖也在融入中。
崔淳在整理着收音机,牛老三劈了一堆柴,嘴里还在抱怨,他说,去馆子吃才是老板的工作,而不是在这里劈柴,或者烧锅做饭,他虽然抱怨,但手里的活,一点也没耽误。
今晚崔晖是大厨,他要变废为宝,把城里不吃的,不受欢迎的,变成餐桌上的香饽饽,如不下蛋的母鸡。
“伙计们,洗手准备吃饭了。”崔晖拿着筷子扎透了猪蹄子,看了下熟烂程度,然后拿出大家都有的不锈钢盆,装了满满一大盆。仨人坐在一起,开始一场属于男人的战争。
吃饭喝酒,还有大把的时间挥霍,尤其出去见过世面后,让他门改变很多,吃吃喝喝更是,让他们上瘾。
三人中,牛老三酒量最大,崔晖和崔淳是半斤八两,酒到中场,崔淳红着脸说:“这么大的铺子,只卖收音机,是不是有点浪费啦。”他看着崔晖说,“有没有别的,什么打算?”
“当然,我们是共赢,卖的赚钱,买的少花钱,我们做的是批发,尽管现在不是,就如我之前收鸡一样,让村里人看到鸡想起我,知道我是专业的,只有这样才会细水常流。”崔晖给崔淳倒满酒,又给牛老三倒上,“我要把这儿打造成商品集散地,不管是谁想买东西,第一时间就会想到我们的共赢平台,因为这里什么都卖。”
“这有点难吧?你还能比供销社牛逼!”牛老三撇着嘴,“什么赚钱,我们就倒腾什么,就和现在一样,不是很好嘛?”他自顾自的喝了一杯,说:“你们看这肉多香啊!吃那么多年的青菜,还没够啊?”
牛老三觉得和老百姓打交道,是发不了财的,从上次卖收音机,他就知道。城里消费档次是农村不能比的,就生意而言,他更看好城里有钱人的生意。
当然,每个都可以发表自己的看法,他们喜欢这样做,集思广益,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
喝完酒,崔晖回了属于他的寝宫,崔淳和牛老三他俩就在店铺进门右侧的房间睡下,里面有两张单人床,这是崔晖特意给他俩准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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