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异界的信息 (4 / 6)
还用说吗?
严格来说,异界公约的中部才是精华,前小半部分几乎都是前期无执行意义的规定,具体时间已经记不清,大概从第10万条开始,是巫女一族开始进入异界的重要的初始时光,第50万条,是异族通过契约关系进入异界之始,到第一千万时进入相对稳定的交往时期。
诸如进入异族交往高峰,那时的都是很细微的细节,一旦触犯即进入恐慌的禁令。至于公约最后的小部分,审核员休假让很多乱七八糟的申请随便通过了,所以后面的几乎都是搞笑的,什么不准给各异界引入人界的电动游戏,其他还包括禁止携带大蒜榴莲进入狼界,禁止在白龙宫玩火……
“不能当面讨论蝙蝠的眼睛?”
“不准把兔子引入狼界?”
……
“不能让红龙和勒森拔共存一个空间?”
这都是些什么奇怪规定?
“为何?”安排好事宜的霆霓刚好听到,问道。
“把血族龙血林烧毁的就是红龙,此后他和勒森拔每到一处都要大动干戈,破坏当地生态建筑,干扰当地居民正常生活,严重影响社会安宁。所以各界决定把他们两人隔离开来,永世不得共存。”
“那么说地王和暗王的名字很快会出现在公约条例里了?”天帚道。
“说得没错。”
“对了,优胜者会有什么奖品吗?”梨花好奇地问,虽然不能参与,期待一下奖品可以吧。不过,这个人类小孩能拿出什么?不会真的只是争口气吧。
“主从契约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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