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五九章宣判 (3 / 3)
但是我要说的是,何健他不过是一个从犯!大家或许就会要问,那么主犯是谁?是黎洪!何健不过是被拖上船的一个跟随者罢了,没有之前的黎洪独立建国行动,何健之前一直没有不轨行为。从这个意义上说,何健有他也是一个受害人,他只是在后续期间,没有及时刹车,延续了一段时间的罪恶罢了!所以我建议法庭要从真个事情的脉络来看待何健的的罪行,他只是一个从发,主犯黎洪已经畏罪自杀了!所以建议法庭对何健按照从犯从轻量刑!
辩护人的话马上遭到了公诉人的驳斥:
控方不接受辩护人的观点,你可以说黎洪是一个主犯,但何健绝不是通常意义上的从犯。何健比黎洪有过之无不及,他独立分裂国家的意图十分顽固,十分危险,对抗中央无所不用其极。
散发枪支这是什么样行为,这就是恐怖行为!所以直接导致了胡志明市的混乱,造成了上百平民伤亡,经济上损失两百亿美金,而胡志明市一年的财政总收入都不到这个数,无论从何健行为恶劣性质,还是给社会给越南造成的损害来看,何健不应轻判,应当重判!
法庭调查过程中,公诉人对被告人提问的时候,何健在法律专业层面没有多少保护自己的意识,都是按照实际情况说出来的,一边的辩护人不断提醒他避重就轻来回答控方提问,但是遭到法官当场警告:控方是在提问被告人,辩护人不得诱导当事人做出逃避法律制裁的回答的话,否则,法官将会取缔你的从业资格!
这一下,辩护的律师马上闭上了嘴,没敢再唧唧歪歪!他只能眼看着何健被控方从他自己最终讲出一些不利于自己的证据,控方的证据已经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一边的辩护律师只能长长地叹了一口气,他知道何健这一些彻底完蛋啦!
等到法庭到了合议时间,五名法官退出法庭另择场所合议,不出十分钟,合议过后的回到法庭,着手对何健进行宣判!
法庭全体起立,主审法官拿起去桌子前的宣判书……
何健并不胆怯,但在这个时候,也想着能侥幸,只要不被判处死刑,今后也就还有走出监狱的机会,他不免伸长了脖子!
被告人何健,所控分裂国家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环公共财产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罪名成立,经合议庭合议,对以上所控三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被告人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十五日内向……
主审法官的声音在法庭回荡!
何健听清楚了,他心头一紧,马上就嚷出来:你们这是政治迫害,政治追杀,我不服,我要到联合国去控告你们……
何健的儿子两腿无力一屁股跌落在法庭的凳子上,四肢冰凉,一切就是他们所担心的那样,何健被宣判为死刑,不服可以上诉到最高法院。河内高院的判决不算终审判决,但事实上也没有多少差别!
何健的叫嚣毫无意义,也改变不了什么,宣判结束,马上就被法警带上警车,送回到监狱!
何健的儿子一把冲到那个辩护律师面前揪住他的衣领,大声吼道:你告诉过我的,我爹不会被判处死刑的吗?你给我一个交代……
律师狼狈不堪,幸亏法庭的法警赶来制止吗,他才得以脱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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