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三二章控辩交锋 (2 / 3)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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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三二章控辩交锋 (2 / 3)
        对于朱丽伦这个前台湾领导人,很多人好是钦佩他的学识能力,还有就是他的道德水准,对自己要求非常严格,在台湾执政八年的时间,在经济方面找不到他的一点问题。与民进党的陈水扁比起来,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就算是这样的一个律己的人还是遭到了民进党政治清算和追杀,台湾社会已经堕落成这个样子,这大概就是这个社会体系要崩塌的前兆。

        社会体系崩塌前,一般就会出现这种黑白不分,是非混淆的状况,丧失了价值评判的标准。

        但是指控朱丽伦的是事实清楚的,很多证据表明,是朱丽伦授意别人让海巡署的队员主动撤出太平岛的。

        但是这不算什么事情啊?只要还有一点大中国意识的人都知道,太平岛在大陆手上比在台湾的手上更有意义,更何况当时大陆与美国人交战状态下,让出太平岛这是民族大义啊,这是两岸一心维护祖宗留下的基业的壮举。

        所以当公诉人的起诉状一念完,法庭外面就用过来一帮人员。打着横幅:黄国昌有鬼,朱丽伦无罪等,有人带头振臂高呼:支持朱丽伦,太平岛一案是炒作

        不排除这些人是国民党的人,但在太平岛的的立场上,很多的台湾人就不认为朱丽伦这件事情上有多大的错,还被控上这样大的罪名!那么民进党承认日本的冲之鸟礁是一个岛,哪有做何解释?冲之鸟礁变成法律意义上的岛屿的话,那就有拥有200公里的专属经济区,今后基隆、宜兰等地的渔民出海打鱼,一出家门就到了冲之鸟礁的专属经济区了,人家要是驱赶或者拿捕你的渔船,台湾还无办法!

        法庭的法警马上一拥而丧,堵住了法庭大门的门口,拼命地维持着法庭的秩序

        等到情况基本控制下来之后,法官问朱丽伦:你对刚才公诉人对你的指控是否承认?

        朱丽伦坦然道:对他们所指控的事实我可以承认,但是对其指控的罪名我不接受!

        你意思是说,你在太平岛的问题上,做出了以上决定?法官继续问。

        稍微懂得一点法律的人都知道,按照现行的台湾法律,一旦承认太平岛的事实,就等于承认了自己所控罪行,因为按照所谓中华民国宪法,朱丽伦作为国家领导人,出卖了国家利益,说成割地赔款都行!很多人都在等着朱丽伦这一句话,希望他不要按照法官的引导进行回答

        但是朱丽伦根本不拘泥这个形式:是这样,这件事情从始至终都是我决定的,与其他的人没有什么关系,他们只是执行我的决定!

        对于一个台湾的领导人来说,按照现行的台湾法律,做出这样的决定,意味着你就是出卖国家利益,勾结敌对势力,威胁国家安全,你知道这一点不?法官继续问他。

        我虽不是读法律专业的,但是我清楚台湾的法律规定,你可以这样判决我危害国家安全。但是我在这里要说的是,我朱丽伦不怕背负这样的罪名,中国只有一个,只要胸膛里流淌着中国人的血,我都知道,台湾的根在哪里,我们国家,社稷在哪里!朱丽伦对于辩护自己没有多做考虑。

        本庭对于政治上的议题不做分析,只对你的行为,和触及到的现行台湾法律进行对照检查。请被告人不要转移话题!法官不想在法庭上过多谈及两岸之间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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