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 章 (1 / 7)
奚盼从来没想过有一天,会有一个几乎等同于是陌生人的人,在第一次正式见面的时候,就一语道破她内心深处的想法。
她多少有些意外,但并未表现出来,语气一如之前的漫不经心,“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八千七百六十个小时,你又不是时时刻刻守在这里,怎么能就这么肯定我没来过,而且还是六年没来过?”
……她总是能轻易的点出关键。
余琛忽然有些走神。
他第一听到奚盼这个名字,是从余宵的口中。
那是一个夏天的夜晚,少年余琛穿着睡衣,躺在阳台上,静静看头顶璀璨的星空,思绪飘到不知何方。
忽然一阵粗暴的敲门声响起,片刻后房间门被人推开,略显急促的脚步声径直朝着阳台过来,接着一道高大的身影出现在视线范围里,是余宵,他一脸纠结又苦恼的表情,一屁股在旁边坐下,将手里的东西递到余琛面前——
一张写满了字的,有折痕的信纸,还带着淡淡的香味。
“小琛,江湖救急!”余宵喊完,也不等余琛说话,噼里啪啦一通话,把事情的始末交代了一遍。
概括一下,就是余宵喜欢上了学校里一个女生,然后给人家写情书,而为了兼顾逼格与浪漫,他选了一门外语来写,但他本身是三脚猫的水平,虽然表面上洋洋洒洒写了满篇,其实经不起深究。
但这其实不重要,毕竟大多数情况下,女孩子收到情书后,回不回应、怎么回应,主要取决于递情书那个人本身,而情书只是辅助道具。
没想到余宵第一次追女孩子,就碰上了个奇葩——
她把余宵的情书,当做语文病句改错题,专门用了红色的笔,从第一行开始,逐字逐句的把问题给他圈出来,并附上修改建议。
她的字很好看,秀气之余,又带着一种随性不羁。
但这掩盖不了她的奇葩行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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