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章 李菲琳的客栈 (7 / 8)
“啥意思?”
“钱!场地使用费!”
……
有方宁这个“方华”大小姐在。
李菲琳以最快的速度,最优惠的价格,拿下了“梧桐”客栈。
装修已经在进行。
剧组先在其他地方拍了些镜头,等客栈装修一半的时候,设备搬进了“梧桐”。
等拍摄结束,那堵写了“耿浩对不起康小雨”的留言墙又被从新粉刷了一遍。
当所有人都离开,只剩下万小峰跟李菲琳的时候。
在李菲琳的怂恿下,万小峰在新墙上签下了名字。
李菲琳则在万小峰前面隔了一小段距离,写上了自己的名字。
“李菲琳——万小峰!”
准备离开滇城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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