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97 联邦特色 (2 / 6)
《先锋》杂志创刊于四年前,在布佩恩隔壁州进行发行,但是注册杂志名和商标时,注册的是全联邦性质的。
杂志的发行量很一般,每期只有不到一万册,在纸媒还是主流的今天,这种发行量可以说这个杂志已经完蛋了。
事实也的确如此,如果不是有一些订者的合同没有履行完,多少还有一些广告商愿意花点钱,出版社早就把它停掉了。
但就是这么一个勉强维持的杂志,居然也有看见春天的时候。
当林奇成立了黑石传媒公司以及一些全资子公司,并要创刊时,这个消息以非常快的速度在整个联邦的出版行业内传开了。
出版行业也有自己的行业规则,也有内部的交流方式。
当这个半死不活的杂志出版方听说林奇那边的杂志也打算叫《先锋》的时候,顿时来了劲。
他们一纸律师函送到了莫莫的面前,大概的意思就是说《先锋》是经过注册的商标,受到联邦商标法的保护。
同时表示他们听传闻说林奇的出版社要发行的杂志也叫《先锋》,就顺带着提醒他们,不要侵权。
大概就是这么个意思。
林奇看完材料和律师函之后,看向了莫莫身边的一名助理,“你有什么看法?”
那名助理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林奇先生,我认为他们的意思是想要把这个商标卖给我们……”,他加重了语气,“……卖一个大价钱!”
林奇微微颔首,他也是这么认为的,先提醒自己不要侵权,然后再发一份邮件过来说可以谈谈收购或者合作的事情。
在布佩恩的确有人这么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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