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过年1 (4 / 4)
君素雅达,必不致令我徒劳往返也。”
开篇是不是很美,还有这一段“公子伴花失美,盗帅踏月留香。”
第一章就直接塑造了一个接近神话般的人物盗帅楚留香。
一个好的人物形象,是吸引读者的关键前提。而之后的《大沙漠》《画眉鸟》《鬼恋侠情》《蝙蝠传奇》都是成长期的楚留香,这一阶段的楚留香可以说的是他的无敌阶段吧,无论任何事情都不会失手,而到了《桃花传奇》楚留香就进入了成熟期,再到后来他的第一次失手《新月传奇》以及退隐江湖的《兰花先生》。
楚留香开始神坛上的人物,是受人敬仰的,自然就离我们这些普通人有点远,但是我们还是喜欢这个人物,因为他近乎完美,是我们心目中最好假想状态。再到后来他的第一次失败,他从神坛上被拉了下来,我们对这个人物的感受也就最深了,也就更喜欢这个人物了。因为他是人,他是有血有肉的人,他也会失败。在楚留香的江湖中,他不杀人,他动手的机会也最少,他喜欢动脑子,能用脑子将敌人打败,就绝不动手。
他盗亦有道,因此被人们称之为盗贼中的大元帅,流氓中的佳公子,不论什么地点,不论什么时间,他都保持绝佳的风度,不刻意也不做作。即使迫不得已使用暴力,那也是一种优雅的暴力。他翩若惊鸿,矫若游龙,对待女孩子很有礼貌,颇有绅士风度,他的故事大多也是与女子有关。
可以说,他活成了大部分心目中最想要的状态,所以楚留香很火,很受好评。
评价完楚留香,再来谈谈陈实的新书《多情剑客无情剑》,起初再开始听这个名字的时候,我是很无语的,这名字真的是有够垃圾的,主角是李寻欢,起额多情剑客无情剑的名字,名字应该起名叫小李飞刀才合理吧?
另外李寻欢这个主角也太做作了吧!把自己心爱的女人拱手让人,也算是世间独一号!说真的这么毒的书,我都读不下去了!如果不是想知道后续李寻欢的发展,我才不会看这本书呢!
陈实看着这名网友的评论,不得不说一句。
“真香!”
关于这本书的书名为什么不叫小李飞刀,而是起名叫多情剑客无情剑,原世界也有争议,不过最认同的一点就是本书主角虽然是李寻欢,但是全书都是在大篇幅的写阿飞,阿飞刚好是个剑客,所以多情剑客无情剑的书名自然是为了阿飞服务,而阿飞当然也是为了李寻欢服务。这就跟写文章一样了,有的时候写文章就是烘托主人公不一定就得想尽办法去描写,适当的再添加一个角色,更容易吸引读者的眼球,也更加能体现出主角的人生和气质。
还在找"我真不想当天王
:""看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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