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四章 不是合法证据 (3 / 4)
“好。”马杰精神很振奋地回答。
辩护律师就问:“你在警察局作笔录的时候,侦查人员有没有告知那份录音的来源?”
“没有,他们就是拿来了一个优盘,然后放在电脑里头播放给我听,没有告知我,这份优盘是怎么来的,也没告知我,录音是真的还是假的,就是一个劲地让我承认这事。”
“侦查人员有没有告知你,作为向当事人出示的证据,应当是客观真实合法的证据?”
“没有,他们什么都没说,就播放给我听了。”
“后来侦查人员和公诉人有没有告知你那份录音是合法的证据?”
“没有,没有人告诉我那份录音是合法的。”
“侦查人员告知你那份录音是真实的录音吗?”
“也没有,他们就说这就是我与陈聪通话的录音,我问他们怎么可能有我与陈聪的通话录音,他们说这不用你管,反正我们有你们的录音,这事你不承认也得不承认,不承认,就把录音提交给法庭来证明我的罪行。”
“他们说要把录音提交给法庭是吧?”
“是的,他们当时是这样讲的。”
“你知道他们现在提交给法庭了吗?”
“不知道,不过刚才公诉人说他手上的优盘就是录音。”
“公诉人只是把优盘拿到了法庭上,但是本辩护人在卷宗里没有看到这则录音的证据,因此,本辩护人可以告诉你,侦查机关和公诉机关没有把录音当成指控你犯罪的证据。”
“那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不把录音提交给法庭来证明我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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