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五章 避重就轻 (2 / 5)
此时,秦守不得不听从钱永会的劝说,在法庭主动认罪,以便获得从轻处理,至少不被判处死刑。
因而他便低头说道:“我愿意认罪,我承认是杀了她,我是故意杀的,不是过失杀的。”
“你为什么要杀被害人?”法官问。
“我和她发生过性关系以后,我们争吵起来了,我一气之下,杀了她。”
“你们为什么发生争吵?”
“因为她说要跟我分手。”
“她为什么要跟我分手?”
“我也不知道,反正她说从今以后,就不跟我谈男女朋友了,我一急,就掐了她的脖子,把她给掐死了。”
“你说的是实话吗?”
“我说的是实话。”
秦守再次避重就轻,只承认故意杀人,而不承认抢奸,因为如果加上抢奸的话,他的罪就重了,如果只是故意杀人,从轻的可能性会大一些。
法官就问出庭检察员是否有问题需要向被告人讯问的。
出庭检察员便问道:“现有证据表明,你与被害人之间并无男女朋友关系,因此你说被害人提出与你分手,与事实严重不符,既然你说愿意认罪,就要承认所有犯罪事实,而不是避重就轻,掩盖事实,你现在这种认罪态度,是不可能从轻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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