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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不专业 (3 / 9)
        第二天吃完早饭,彭向明先去把谱子复印了两份,身份证也复印出来,然后熬到一节大课结束,就按照网上搜的教程,打了车,直奔国家版权局办事大厅。

        资料留存备档并保护一年,一首短篇音乐作品,就要480块。

        不过这里的备案,是有法律效力的。

        而且一年之后,还可以续费,永远续费都行。

        当然了,一旦公开发表,就是另外一套流程。

        发表之前,是会被出版公司提交资料,正式录入国家版权库电子系统的,那个就是一次交费,直接保护到作者死后三十年。

        如果两首作品之间出现抄袭或雷同现象,以入库备案时间为第一判断标准。

        所以,不管是纳入存档的每一页文件、文件袋,还是交给彭向明的复印与回执,上面盖的电子章,都带着时间,而且时间精确到分钟。

        网上的很多教程都说,有了这个,其实就已经可以完全无视其它任何协会的版权保护和证明了。

        因为别的所谓保护,都没有直接的法律效力,只能是作为一份时间的证明——将来要真是打起官司来,这个是稳赢,别的地方就都得撕逼。

        两首歌,版权保护一年,加上手续费,一千块钱就出去了。

        但另外一边还是得去。

        于是终于办完了,拿到了回执和编号证明,彭向明又赶紧打车赶去华夏音乐家协会版权登记与保护中心——这边的所谓登记与保护,的确是没有法律效力,但是呢,这边有个国家认证的专家团,一旦法院那边出现有关音乐版权的抄袭和侵权案件,负责判断是否构成抄袭的,就是这个专家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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