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九十五章:殷商子受帝太后(1) (4 / 8)
在殷商朝,神权和祖宗已经融合为一了,神就是祖宗,祖宗就是神,而宗法也跟神权融合为一,祖宗定下的规矩就是神定下的规矩。
因此,在殷商朝,宗法是凌驾于其他任何法律之上的,就连帝王想违背宗法,那都得想方设法,甚至于假借祖宗托梦,才可能改变。
如此一来
同父同母分庶嫡也很正常。
通过原身的记忆,乔木她已经大体了解到了原身的生平和愿望。
原身身份并不高,出生自一个很小的诸侯家,就是八百诸侯的那种小诸侯,与其说是诸侯,不如说是村长,大体统治面积比后来的一个村也大不到哪去,因为地位比较低,所以连姓都不能有,只有名。
名字叫虹。
这也是这时候的常态,这时一般来讲只有大贵族才有名,有姓。
小贵族能有名就不错了。
普通平民奴隶连名都没有。
彼此称呼只能以物指称。
比如石头大树什么的,这还是平民,奴隶,连以物指称都没有。
诸侯上献女子是很正常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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