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我也是能当金主的人了! (2 / 3)
苏婉倒是被这声势浩荡给吓到了,一直到坐在会议室的执行董事的位置上才缓过来一点,她听着公司各部门的报告听得头昏脑胀,觉得自己绝对不是经商的料,还是比较适合混吃等死,但也不好意思表现出来,便在公关部经理李欣说完后问艺人总监钱倩:“娱乐公司签约的艺人一般来自什么渠道?”
钱倩道:“娱乐公司签约艺人一般是从表演学院的学生、选秀节目的练习生以及和旧东家解约没找到下家的艺人中挑选。或者有些娱乐公司本身就有举办选秀节目的资质和卫视、网站合作海选练习生。然后组团出道。这些签约方式对咱们公司都适用。”
苏婉点点头又问道:“公司签了了多少IP?”
近几年来原创剧本越来越少,大热IP改编成影视剧倒是越来越多,这也变相增加了网络的数量。
钱倩脸一僵,道:“目前没有IP资源,广告资源倒是有不少。”
一间影视娱乐公司,没有艺人,没有影视IP,倒是养了不少和这两样相关的工作人员。。没有倒闭也是神奇,但没办法,大小姐不想要现成的、拥有完整体系的游乐场,而是想要按照自己意思建成的王国。
苏婉道:“那IP资源又是怎样购买的?”
钱倩道:“我们公司市场部和各大站均有合作,如果苏小姐看中某部我们可以把影视改编的版权买下来,如果它的版权还没有卖出去的话,就算它卖出去也没关系,我们可以和对方的公司合作拍摄,或者从对方公司手里购买版权。”
有钱的好处!
苏婉听完钱倩的话低头思考了一会,对她说:“现在我们可以根据市场调查看看读者和观众都喜欢什么,但要注意IP本身有没有存在抄袭的嫌疑,作者本人的言论有没有较大争议,艺人我们也可以看看。。要找沉稳的,不要私生活过于丰富那种,有污点踩红线的更不能要。”
办公室里的人听到这段话不由得换了另一种眼光重新观察这位天降的执行董事,现在娱乐圈的风向不比从前,尤其是资本插手干预,流量主导地位,大家几乎约定俗成的认为“流量=撕x=热度=金钱”,如果要热度,起摩擦是必不可免的,有些时候甚至需要粉丝发生摩擦热度才能起来。
而且天下文章一大抄,抄袭这个定义本来就难分辨,除非是一字一句照搬才能被锤抄袭,不然抄袭很容易到最后变成借鉴,抄袭违法,但借鉴可不犯法,不少影视公司就钻这个漏洞专门买有抄袭争议的IP,把它拍成剧,剧开拍时就故意引导让抄袭粉和反抄袭的粉丝撕起来增加知名度给剧预热,剧拍完上映后再引一波争吵增加热度,这样能省很大一笔宣传费用,如果原作者真的告抄袭者了,先不说国内维权困难,而且耗时长,就算真告赢了,电视剧也早就播了好几轮了,影视公司前期投入的钱都挣回来了,谁还管抄不抄袭。而且作者的言论影视公司可管不着,版权卖了要改成电视剧了,如果作者有心懂得做人为了下次的合作上道一点可能会配合影视剧的宣发在自己的微博宣传一下,如果真的一心埋头写文两耳不闻窗外事笔耕不辍也可以,影视公司是不强求的,当然如果踩红线十分严重的除外,但那样的影视公司也会给自己留条后路。
还有艺人私生活按理说是也是艺人的私事,除非十分过界,对社会公序良俗产生十分不好的影响,甚至上头点名批评,不然都不是事。艺人说白了也是一个娱乐圈的打工仔,只要完成好自己的工作,下了班就是去蹦迪喝酒他们也管不了,不被爆出来谁管你啊?虽然有些艺人行为太过分的话也会对社会产生不好影响。但不是还有危机公关的存在吗?可瞧着大小姐的意思是要找作风优良的艺人,甚至是品学兼优的三好学生,且不说有没有这样的人,就算有也早被其他公司签走了,就算一直没签约,肯定也是个有自己主意的主儿,公司不好控制,哪个经纪公司会喜欢不受自己控制的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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