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八、努尔哈赤的七大恨 (1 / 2)
《七大恨》是明末后金君主努尔哈赤发布的讨明檄文。
天命三年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正月,努尔哈赤对诸贝勒宣布quot吾意已决,今岁必征大明国quot,四月十三日以七大恨告天,起兵反明。他的后人此后继续征战,最终入主中原,建立了统一的清帝国。
1、后金反明檄文:
“大金国主臣努尔哈赤诏告于皇天后土曰
我之祖父,未尝损明边一草寸土,明无端起衅边陲,害我祖父,此恨一也明虽起衅,我尚修好,设碑立誓,凡满汉人等,无越疆土,敢有越者,见即诛之,见而顾纵,殃及纵者,讵明复渝誓言,逞兵越界,卫助叶赫,此恨二也明人于清河以南,江岸以北,每岁窃逾疆场,肆其攘夺,我遵誓行诛,明负前盟,责我擅杀,拘我广宁使臣纲古里方吉纳,胁取十人,杀之边境,此恨三也明越境以兵助叶赫,俾我已聘之女,改适蒙古,此恨四也柴河三岔抚安三路,我累世分守,疆土之众,耕田艺谷,明不容留获,遣兵驱逐,此恨五也边外叶赫,获罪于天,明乃偏信其言,特遣使遗书诟言,肆行,此恨六也昔哈达助叶赫二次来侵,我自报之,天既授我哈达之人矣,明又挡之,胁我还其国,己以哈达之人,数被叶赫侵掠,夫列国之相征伐也,顺天心者胜而存,逆天意者败而亡,岂能使死于兵者更生,得其人者更还乎天建大国之君,即为天下共主,何独构怨于我国也今助天谴之叶赫,抗天意,倒置是非,妄为剖断,此恨七也
欺凌实甚,情所难堪,因此七恨之故,是以征之。”
选自《清太祖高皇帝实录》
2、现代解释:
七大恨
1明朝无故杀害努尔哈赤父、祖
2明朝偏袒叶赫、哈达,欺压建州
3明朝违反双方划定的范围,强令努尔哈赤抵偿所杀越境人命
4明朝派兵保卫叶赫,抗拒建州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友情提示:请关闭阅读模式或者畅读模式,否则可能无法正常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