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典型给脸不要脸?(1更) (2 / 5)
著作权方面的官司,埃里克并不是第一次打,他去了一趟GMP,以夏晓兰代理律师的身份和基辛格见面。先把GMP纽约事务处的人都问了一遍,大家说法都相同,剧院翻新的设计方案,的确是夏晓兰的作品——资深建筑师霍夫曼也开口:
“夏很有天赋,她在威尔逊酒店华盛顿项目的设计中展露头角,才能以实习生身份去负责百老汇剧院翻新的项目,百老汇剧院这个方案,不是丽萨能做出来的,我们公事多年,丽萨的风格已经固定了。”
有的菜一吃就是某个厨师的手艺。
有的作品一看就是某某大师的手笔。
不管是否出名,一个入行多年的建筑师,她在处理方案时,已经带上了固有的痕迹。
反倒是像夏晓兰这样的新人,尚未形成固定的审美,作品无拘无束,充满了不定性因素。
和每个人的谈话,埃里克都有纸质记录和录像记录。
他能吓得道森夫人的两个律师不战而败,自然有真本事…律师的本事,就在他的诉讼胜率,他打赢了多少官司,他促成了多少庭外和解。
下一步,埃里克就要去康奈尔取证。
基辛格双臂环抱,语气里充满不屑,当然不是针对埃里克,而是针对蒙德·道森,针对丽萨:
“去吧,让两个傲慢的小人知道,GMP的尊严不容挑衅!他们侮辱了我的眼光,我从来不会看错人!”
“…”
所以这个人没有第一时间把夏晓兰扔出去背锅,是因为觉得自己的眼光被人侮辱了,咽不下这口气吗?
“先生,会如您所愿的。”
埃里克出发前往伊萨卡之前,他已经把诉状交到了法院,包括夏晓兰写给AIA的申诉抗议书。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友情提示:请关闭阅读模式或者畅读模式,否则可能无法正常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