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二章中山府购田案起 (2 / 5)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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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二章中山府购田案起 (2 / 5)
        所以,三月初,整个中山府的农民都活跃起来。

        朝廷新法规定,一家人,每一个人名下最多持有一亩田,四口之家可以持四亩田。

        三月初七这一天,中山府唐县仁厚镇,发生了一件事。

        一个叫李四的农民,在镇上,被一群流氓当街砍死。

        那些流氓被镇监派人抓了起来,依照大宋律法判了罪,该处置的处置。

        但是,就在三月二十日的这一天,中山也发生了一件事,同样是当地的地痞无赖,拿刀,在大街上行凶。

        行凶的对象居然是一对母女。

        那女子在大街上,被砍了三刀,每一刀都砍在后背。

        她用身体护着自己七岁的女儿,眼看第四刀就要砍在她的脑袋上。

        被一把刀给挡了下来。

        林进峰寒声道:“光天化日之下,竟然敢持刀杀人,到底是谁给的你们勇气?”

        那些人一看来人是皇城司卫,却是刀不停,眼看就要将那女子砍死,怎能就此放过。

        砍死了赚一大把,没死自己全家都得死。

        所以,管他们是不是皇城司,先砍死那女的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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