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二十八章 活该? (5 / 5)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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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二十八章 活该? (5 / 5)
        要求别籍异财,要求婚姻自主(相对),要求分家时诸子均分,主张保护家族成员的私产,光是这一部分,其目的就是保证旁支、庶子们的基本权利,让他们有一个选择。

        可以选择从大家族的束缚中解脱出来。

        不求从族产里分一点好处,不求继承父亲的遗产,自己出来找吃的,自己赚的自己花,过自己的日子,该孝顺父母就孝顺父母,这点权利,总该有吧?

        不能因为我是庶出,活该受罪吧?

        不能因为我是庶出,所以父亲打死我就和打死一条狗没差别吧?

        马荃和许多人一样,急切希望新律的条款都得到落实,他们不是想从中获得什么分族产的好处,就是想自己的权利得到保障。

        甚至于期望新律的实施,能让父亲在动手教训自己时,好歹手下留情,打人不打头,踢人不踢裆。

        现在,有许多所谓清流,在报纸上对于新律中的诸多条款进行抨击,特别是“别籍异财”、“公诉制度”等条款,就是抨击的重点。

        对此,马荃有些担心,却不太担心,因为今时不同往日,赞同新律条款的力量,同样也是很强大的。

        最主要的一点,陛下是站在他们这边的,不然草案也不会有这种条款出来。

        想着想着,马荃的心情好了许多,然而想到了蒋义渠之后,依旧有些惆怅:就这么死了,没得个说法,这就是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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