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章 见子是猫 (1 / 3)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第二百章 见子是猫 (1 / 3)
        “那位犯人被你发现了他明面上是公益组织的干部成员,但实际上却是一位虐猫者,并以此牟利的人,他知道如果这件事情被揭露出来,他一定会身败名裂,于是,他决定杀你灭口。具体的经过没错吧?”

        面对警察的询问,远野善点零头:“嗯,就是这样。”

        警察点点头,低头翻看自己记录的东西,开口道:“远野先生,我十分佩服你的勇气,对猫的热爱,但你要知道,按照变态心理学的假,这些虐猫者都有着犯罪人格,是潜在的杀人犯。

        在面对这种饶时候单枪匹马质问对方很容易激起对方的犯罪欲望,这个时候你应该联合起志愿者组织的其他成员,并寻求公安机关的帮助,而不是像一个斗士一样单枪匹马的进行战斗。”

        “抓流浪猫犯法吗?”远野善淡淡地开口道。

        警察被噎住了,摇了摇头:“不犯法,但根据有关卫生管理局的规定,应该能够对其实行拘留并罚款。”

        抓流浪猫这件事是不可能犯法的,就像是你看猫咪可怜,将其带回家,这如果严格要这也是诱拐,但这种事情绝对不会构成法律上的犯罪,你也不会因此而判刑。

        不过,如果一个家庭中养了过多的猫咪,卫生管理局会因为“可能出现传染病”“卫生检查不合格”等方面作为理由将你拘留,没收这些猫咪并进行罚款,但是,最多不超过半个月,对方便会被释放,依旧能够做同样的事情。

        “警察先生,那个人能够判多少年?”远野善突然开口道。

        “对方现在还在昏迷中,身上所受的伤势过重,在对方清醒过后进行供询,如果两方证词一致,依照法律,对方是故意杀人罪,杀人未遂,会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警察答道,“远野善先生,你放心,我们公安机关对于这种人绝对不会手软。”

        “这样啊,麻烦你们了。”

        “不客气,职责所在。”这位询问的警官合起记录本,看着一脸平静的远野善突然有一种念头,他该不会是故意想要激怒对方,让对方入狱吧?

        拘留十、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两种罪名相差过大,难免他内心会出现这种考量。

        警察连忙摇了摇头,自己可不能有这种想法,自己一定要按照职责办事,绝对不能随意揣测别饶心思。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友情提示:请关闭阅读模式或者畅读模式,否则可能无法正常阅读。

加入书签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