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07章 丁氏乱象 (2 / 4)
丁氏分家第一案,以丁涛胜诉而告终。
丁正仅用了一天的时间,就将指定产业交割完毕。
丁涛拿到产业之后,按照代理合同把其中的20%作为报酬交付给了讼师陈风。
陈风的代理,算得上是捅了丁氏家族一刀。丁涛分家一案,影响极其深运。
研习朱雀坊法律的丁思甜突然发现了一个可怕的事实——丁涛虽然分走了产业,却没有脱离族谱。若是丁氏家族的产业增值,丁涛还可以名正言顺的要求分一杯羹。毕竟增值部分属于丁氏的所有成员,丁涛没有脱离族谱另起炉灶,就可以厚颜无耻的要求继续分。
丁思甜找到丁正,把自己的担忧讲了一遍。
丁正立即决断,由丁思甜向都尉府法曹提起诉讼,将丁涛告了。
丁氏家族的诉求,就是将丁涛逐出族谱。
丁涛得到了陈风的提示,以血脉关系为由拒绝退出。
韩二狗依法判决:丁氏家族可以与丁涛解除关系,前提是必须要支付讼师陈风的代理费用。
按照朱雀坊的法律,恃强凌弱,即便是胜诉也需要包揽所有的花费,从而避免弱势一方因为财力原因败诉。
丁氏家族状告丁涛案,完全符合恃强凌弱的标准,因而由丁氏家族支付所有费用合情合理。
由于丁涛主动要求分家,法曹在宣判的时候部分兼顾了丁氏家族的利益,也是为了堵死部分人借助漏洞不劳而获。
南昌都尉府给丁涛单独立户,并且同意丁氏家族将丁涛从族谱上除名。
这样一来,丁涛就只能潜心经营自己的产业,不能背靠丁氏好乘凉。
这两起诉讼案件,使得讼师陈风获得了丁氏家族1/1000的产业。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友情提示:请关闭阅读模式或者畅读模式,否则可能无法正常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